2016考研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强化讲义-张云天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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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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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 考研政治强化讲义 
 
主讲老师:张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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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目  录 
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 ......................................................... 3 
第一节  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 3 
第二节  理想信念的实现 ........................................................................................... 5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中国精神 ......................................................... 6 
第一节  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 6 
第二节  新时期的爱国主义 ....................................................................................... 8 
第三节  做忠诚的爱国者 ......................................................................................... 10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 11 
第一节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 11 
第二节  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 13 
第三节  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 15 
第四章  学习道德理论  注重道德实践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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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节  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 16 
第二节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 17 
第三节  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 19 
第四节  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 20 
第五章  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 ....................................................... 21 
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 ......................................................................... 21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 22 
第三节  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 24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27 
第六章  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 ....................................................... 29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29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 32 
第三节  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 33 
第七章  遵守行为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 ....................................................... 34 
第一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 34 
第二节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 36 
第三节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 38 
第四节  个人品德养成中的道德与法律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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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导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从 2010年开始被列入考研政治科目。2010~2012年,每年所占分值为总
分值的 18%,题型为“421”结构,即 4道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2 道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1 道材料
分析题,分值 10分。共计 7道题 18分。2013年之后,其分值比例缩减为 16%,题型结构也相应的调整为
“221结构”,即 2道单项选择题,2道多项选择题和 1道材料分析题。共计 5道题 16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主要涉及理想、爱国、人生观、道德观、法治观等方面的内容。按照传统学
科的划分,可以分为“思想道德修养”(第 1~4章以及第 7章的一部分)与“法律基础”(第 5、6章及第 7
章的一部分)两大版块。如果说两者有主次之分的话,无论在内容篇幅上,还是从历年真题所反映分值分
布来看,“思想道德修养”部分,是本科目命题的重心。尤其是分析题部分,重点会分布在“思想道德修
养”部分,具体可以对应到理想观、人生观、道德观三个重点领域,“法律基础”部分以命制选择题为主,
有时候也会结合前面的三观命制分析题,但一般不会单独命制分析题,但 2015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试题
是以“法治观”作为分析题的考点的,这是一个“意料之中的例外”,因为“依法治国”是当年最大热点,
人人皆知。对于分析题而言,热点是命制分析题的风向标,考生除了掌握命题重点之外,还要把握时事热
点。 
补充:思修法基命题的“三大规律” 
第一,利用教材中的“枝叶结构”命制选择题; 
第二,利用教材中的原理命制分析题或理解型选择题; 
第三,利用教材中的名言警句或成语典故命制选择题。 
 
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 
                     
第一节  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一、理想信念的含义、特征与作用 
1.理想的含义与特征 
(1)含义: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
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2)特征: 
①理想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物。它必然带有特定时代的烙印,在阶级社会中,还必然带有特定阶级的
烙印。 
②理想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科学理想对社会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③理想是多方面和多类型的。从性质上划分,有科学理想和非科学理想;从时序上划分,有长远理想
和近期理想等;从主体上划分,有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等;从内容上划分,有社会政治理想、道德理想、
职业理想和生活理想等。 
 
【2011 年 14 题】理想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理想源于现实,有超越现实,在
现实中有多种类型,从层次上划分,理想有(   ) 
A.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 
B.道德理想和政治理想 
C.生活理想和职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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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崇高理想和一般理想   
【答案】D 
 
2.信念的含义与特征 
(1)含义:信念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
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信念是对理想的支持,是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
力。信念一旦形成,就会使人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地追求理想目标。 
(2)特征: 
①信念具有高于一般认识的稳定性,人们的某种信念一旦形成,就不会轻易改变。然而,信念的稳定
性也不是绝对的,科学的信念必然会随着客观实际的改变而与时俱进,不断充实、调整和完善,在不断变
化的现实考验中变得更加稳定、更加坚强。 
②信念有不同的内涵,也有不同的层次。但在一定的社会中,人们各自的信念也有共通之处,从而形
成社会的共同信念。同一个人的不同信念之间常常具有内在联系,并形成有机构成的信念体系。其中,高
层次的信念决定着低层次的信念,低层次的信念服从于高层次的信念;由于高层次的信念具有最大的统摄
力,因而它代表了一个人的基本信仰。信仰是信念最集中、最高的表现形式。 
③理想与信念的关系:在人的生命历程中,理想和信念总是如影随形、相互依存。理想是信念的根据
和前提,信念则是实现理想的重要保障。在很多情况下,理想亦是信念,信念亦是理想。当理想作为信念
时,它是指人们确信的一种观点和主张;当信念作为理想时,它是与奋斗目标相联系的一种向往和追求。 
3.理想信念的作用 
(1)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 
(2)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 
(3)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二、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理想信念的理论基础,是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
理想的理论前提。(以下是马克思主义的特点) 
1.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又是崇高的。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性、革命性和崇高性相统一的思想体系,是工
人阶级和人民群众争取自身解放的理论指南。 
2.马克思主义具有持久的生命力。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和持久的生命力。实践证明,
马克思主义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创造力和感召力。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发展、完善和创新的历史。 
3.马克思主义以改造世界为己任。在伦敦海格特公墓的马克思墓碑上,镌刻着马克思的一句名言:“哲
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鲜明地表明了马克思主义重视实践、以改
造世界为己任的基本特征。 
三、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是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  
要树立这一理想,必须要做到: 
1.坚定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
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2.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
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3.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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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理想信念的实现 
 
实践,只有实践,才是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 
一、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 
把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和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理想融入社会理想之中,在为实现社会理想而
奋斗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理想,这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途径。社会理想与个人理想也不是互相孤立的存
在,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又相互区别、相互制约。 
1.社会理想决定、制约着个人理想。个人理想的实现,必须以社会理想的实现为前提和基础。在整个
理想体系中,社会理想是最根本、最重要的,而个人理想则从属于社会理想。换句话说,个人理想的确立
要以社会理想为指导,个人理想的实现依赖于社会理想的实现。个人理想只有同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
相结合,个人的向往和追求只有同社会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相一致,才可能变为现实。 
2.社会理想又是个人理想的凝炼和升华。社会理想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由外在力量强加的,而是
建立在许许多多个人理想基础之上的,是个人理想的凝炼和升华。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理想代表和
反映着这个社会占统治地位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社会理想的实现归根到底还要靠社会成员的共同
努力,并体现在实现个人理想的具体实践之中。 
3.大学生对自己未来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不能脱离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当代中国最大的现实,也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社会理想。那种认为
社会理想与个人理想无关,甚至认为社会理想压制个人理想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自觉地把个人理想融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通过为实现社会共同理想而奋斗来实现个人理想,才是大学生正确的选择。
我们要在社会理想的指导下,大胆设计、勇于追求个人理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
代化进程的实践中,开拓进取,努力实现个人理想。 
二、立志高远与始于足下 
立志,就是确立理想信念。(如何立志) 
1.立志当高远。志向高远,就是要放开眼界,不满足于现状,也不屈服于一时一地的困难与挫折,更
不要斤斤计较于个人私利的多少与得失。 
2.立志做大事。新时代的大学生应该把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和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胸怀祖国,服务
人民,立志为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在为实现社会理想而奋斗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理想。 
 
【2014年第 37题】 
(1)为什么说鹦哥岭的大学生选择的是“一种有远见的生活方式”? 
【答案要点】 
鹦哥岭的大学生选择的是“一种有远见的生活方式”,是因为他们胸有大志,确立了崇高的理想信念。
他们志向高远,放开眼界,不满足于现状,也不屈服于一时一地的困难与挫折,更不要斤斤计较于个人私
利的多少与得失。他们把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和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立志为祖国
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在为实现社会理想而奋斗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理想。社会理想是个人理想的凝聚和升
华,代表和反映着人们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归根到底要靠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来实现,并具体体
现在每个社会成员为实现个人理想而进行的活生生的实践中。当社会理想同个人理想有矛盾冲突的时候,
有志气、有抱负的人可以作出最大的自我牺牲,使个人的理想服务于全社会的共同理想。实现崇高的理想,
要从我做起,从平凡的工作做起。(也可围绕人生观、人生价值观、大学生择业观等原理展开论述) 
 
3.立志须躬行。古人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现
崇高的理想,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平凡的工作做起。 
三、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 
1.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一般来说,理想越是高远,它的实现过程就越复杂,需要的时间就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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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任何一种社会政治理想的实现都不是轻而易举的,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波
折,充满着艰险和坎坷。要实现理想、创造未来,就必须有战胜种种艰难险阻的坚定不移的信心和坚忍不
拔的毅力。 
2.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顺境与逆境。迎高潮而快上,乘顺风而勇进,这是身处顺境的学问,是
善于抓住机遇不断丰富与完善自己的方式;处低谷而力争,受磨难而奋进,这是身处逆境的学问,是将压
力变成动力之所为。在追求理想的旅途中没有永远的顺境,也没有永远的逆境。因此,当身处顺境时,切
莫得意忘形,因为顺境可能只是一时的,必须做好遇到逆境的准备;当身处逆境时,也勿悲观失望,只要
勇于战胜逆境,顺境就在前面。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对人生的作用都是双重的,关键是怎样去认识和对
待它们,只要善于利用顺境,勇于正视逆境和战胜逆境,远大的理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四、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1.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 
理想和现实存在着对立的一面。理想受现实的规定和制约,不能脱离现实而幻想未来。理想与现实的
矛盾与冲突,属于“应然”和“实然”的矛盾。假如理想与现实完全等同,那么理想的存在就没有意义。 
理想与现实又是统一的。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未来的现实。一方面,现实中包含着理想的因素,
孕育着理想的发展,在一定条件下,现实必定要转化为理想。另一方面,理想中也包含着现实,既包含着
现实中必然发展的因素,又包含着由理想转化为现实的条件;在一定的条件下,理想就可以转化成为未来
的现实。脱离现实而谈理想,理想就会成为空想。 
2.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没有对理想的执著,要想实现宏伟的理想是不可能的。自信和
毅力来源于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也是实现理想的强大精神力量。 
3.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传家宝。践行艰苦奋斗精神,是当
代大学生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2014年第 37题】 
(2)怎样看待“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种说法? 
【答案要点】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说明了理想和现实之间的矛盾。理想和现实存在着对立的一面。理想受
现实的规定和制约,不能脱离现实而幻想未来。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与冲突,属于“应然”和“实然”的矛
盾。假如理想和现实完全等同,那么理想的存在就没有意义。理想与现实又是统一的。理想之树深深扎根
于现实的沃土之中,理想是在对现实认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未来的现实。
在一定条件下,理想就可以转化为未来的现实。脱离现实谈理想,理想就会成为空想。理想必须通过实践
才能转变为现实。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传家宝,践行艰苦奋斗精神,是当代大学生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中国精神 
 
第一节  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一、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 
1.内涵。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
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它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
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2012 年 31 题】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
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在我国,爱国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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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既是道德要求,又是法律规范  
B.既继承了优良传统,又具有时代特征 
C.体现了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 
D.体现了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   
【答案】ABCD 
 
2.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 
(1)爱祖国的大好河山。 
(2)爱自己的骨肉同胞。 
(3)爱祖国的灿烂文化。 
(4)爱自己的国家。 
3.爱国主义的特点:爱国主义是历史的、具体的,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和文化背景下所产生的爱国主义,
总是具有不同的内涵。爱国主义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
国家消亡后,爱国主义就会失去存在的条件和意义。在阶级社会中,爱国主义具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对
待祖国的感情,既有一致的方面,也有差异的方面,甚至有对立的方面。 
4.现阶段爱国主义的内容:在现阶段,爱国主义主要表现在献身于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献身于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二、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 
1.热爱祖国,矢志不渝。“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位卑末敢忘忧国”;“报国之心,死
而后已”等名言,都寄托了对祖国矢志不渝的热爱和一片赤诚之心。 
2.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思想深刻
表达了中华民族的爱国情怀。 
3.维护统一,反对分裂。 
4.同仇敌忾,抗御外侮。 
 
【2014 年 31 题】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源远流长,内涵极为丰富,下列数据中反映爱国主义
优良传统的有 
A.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B.四万万人齐下泪,不知何处是神州 
C.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 
D.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答案】ABCD 
 
三、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 
1.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 
2.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 
3.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  
4.爱国主义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 
 
【2015年 13题】习近平在欧美同学会成立 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希望广大留学人员继承
和发扬留学报国的光荣传统,做爱国主义的坚守者和传播者,秉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的人生理想,始终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为努力志向,自觉使个人成功的果实结在爱国主义
这棵常青树上。”个人成功的果实之所以应该结在爱国主义这棵常青树上,是认为爱国主义是 
A.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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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直接条件 
C.个人成功的根本保障 
D.个人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答案】A 
 
第二节  新时期的爱国主义 
 
一、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     
1.经济全球化形势下要弘扬爱国主义 
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家仍然是民族存在的最高组织形式,是国际社会活动中的独立主体。只要
国家继续存在,爱国主义就有其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意义。我们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坚定地
捍卫自己国家的利益,这就更需要爱国主义的支撑。 
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机遇,更是挑战。现实情况表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不
仅要面对经济方面的挑战,而且也必然要面对政治和文化上的挑战。西方发达国家利用经济、科技和军事
等方面的优势,竭力输出它们的政治观、价值观、文化观和生活方式,力图主导经济全球化进程,把发展
中国家纳入西方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轨道。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维护本国、本民族的
利益。 
爱国主义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也不是大国沙文主义。要正确处理热爱祖国与关爱世界、为祖国服务
与尽国际义务、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 
 
2.经济全球化与当代大学生的爱国主义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在如何把握经济全球化趋势与爱国主义的相互关系的问题上,需要着重树立这
样一些观念。 
(1)人有地域和信仰的不同,但报效祖国之心不应有差别。 
(2)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 
(3)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要始终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2010年 30题】1955 年,钱学森冲破重重阻力,回到魂牵梦绕的祖国。当有人问他为什么回国时,
他说:“我为什么要走回归祖国这条道路?我认为道理很简单。鸦片战争近百年来,国人强国梦不息,抗
争不断。革命先烈为兴邦,为了炎黄子孙的强国梦,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血沃中华热土。我个人作为炎黄
子孙的一员,只能追随先烈的足迹。在千万般艰险中,探索追求,不顾及其他,再看看共和国的缔造者和
建设者们,在百废待兴的贫瘠土地上,盯住国内的贫穷,国外的封锁,经过多少个风风雨雨的春秋,让一
个社会主义新中国屹立于世界东方。想到这些,还有什么个人利益不能丢弃呢?”钱学森发自肺腑的言语,
对我们在新时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启示是(  ) 
A.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 
B.个人的理想要与国家的命运、民族命运相结合 
C.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 
D.爱国主义是爱国情感、爱国思想和爱国行为的高度统一  
【答案】ABCD   
 
二、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 
1.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 
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只有社会主
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同样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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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历史和现实所昭示的真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
义、爱中国共产党、爱人民政府,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 
2.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 
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不仅是对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的要求,而且是对全体中华
儿女包括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基本要求。在这个问题上,爱国与否是最基本的政治原则。 
三、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价值取
向、思维方式、道德规范、精神气质的总和。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
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 
1.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 
(1)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在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中,爱国主义始终发挥着民族精神的
核心作用。  
(2)团结统一。它植根于中华大地,深深地印在中国人的民族意识中,是中华民族的立身之本。 
(3)爱好和平。中华民族历来以爱好和平著称于世。“礼仪之邦”、“协和万邦”、“德莫大于和”等观
念,深深地扎根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亲仁善邻”、“讲信修睦”等,充分表现了中华民族在处理
民族问题上的宽宏胸襟。 
(4)勤劳勇敢。在中华民族的意识中,勤劳是一切事业成功的保证,是兴家立国之本。在中华民族
的历史上,勇敢是广为推崇褒扬的美德。  
(5)自强不息。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涵,它具体体现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
能屈”的坚贞刚毅品质,体现为“夸父追日”、“精卫填海”、“大禹治水”、“愚公移山”等不屈不挠的精神,
体现为“因时而变”、“随时而制”、“与时偕行”、“与日俱新”等与时俱进的精神。  
 
【2010 年 12 题】中华民族精神源远流长,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夸父追日、大禹治水、愚公移山、精
卫填海等动人的传说,体现的是中华民族精神的(  ) 
A.勤劳勇敢    B.团结统一 
C.自强不息    D.爱好和平      
【答案】C  
 
2.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1)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既要弘扬中国古代的民族精神,更要大力弘扬和培育近代以来中国人民
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伟大民族精神。 
(2)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伟大实践,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的基本特征,反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需要,反映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批
判地继承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和道德,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和道德的积极成果,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不断丰富民族精神的时代内涵,使民族精神得到大力弘扬。 
四、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 
1.概念:时代精神,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的,是体现民族特质、顺应时代潮流的思想观念、
行为方式、价值取向、精神风貌和社会风尚的总和。(注意和民族精神的定义相区分) 
时代精神是民族精神的时代性体现,民族精神是时代精神形成的重要基础和依托,两者的有机统一,
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两者的关系) 
2.内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要把弘扬民族精神与弘扬时代精神有机统一起来,坚
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
无私奉献,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时代精神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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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时代精神的内涵十分丰富,其中改革创新居于核心地位。改革创新,包
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方面的创新。 
(1)改革创新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2)改革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 
(3)改革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2013 年第 12 题】我们要大力弘扬的时代精神是当代人民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是激发社会创造活
力的强大力量。时代精神内涵十分丰富,其核心是 
A.国际主义  B.集体主义 
C.改革创新  D.开拓进取 
【答案】 C 
 
4.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必须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
他各方面的创新。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制度创新是其他一切创新的重要保障。
科技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大力推进文化创新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需要。 
 
第三节  做忠诚的爱国者 
 
爱国主义包含着情感、思想和行为三个基本方面。其中,情感是基础,思想是灵魂,行为是体现。爱
国行为是爱国主义精神的落脚点和归宿。(2010-30) 
一、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1.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就要承担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每一个中国公民都要把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 
2.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就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3.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就要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坚定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是维护国家利益、
促进民族进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促进民族团结 
五千年的历史证明,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维护民族团结和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伟大事业的基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各个民族每一个成员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 
1.要深化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认识,认真学习国家关于民族事务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对中
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 
2.要立足生活实际,坚持从自身做起,在与其他民族同胞接触交往的日常生活中,尊重兄弟民族的传
统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3.要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与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坚决捍卫民族团结进步、共同
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 
三、维护祖国统一 
我们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我们要持续推进两岸交流合作。我们要努力促进两岸同胞团结奋斗。
我们要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图谋。《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和实施,表明了全中国人民坚决反对“台独”、
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四、增强国防观念 
1.增强国防观念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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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观念是指一个国家和民族对国防建设的目的、内容、途径和重要性等问题的认识,它主要包括国
防忧患意识、国防目标意识、国防价值意识、国防责任意识、国防法制意识和国防献身意识等。 
2.增强国防观念的重要意义 
(1)增强国防观念,是大学生报效祖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 
(2)增强国防观念,是大学生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 
(3)增强国防观念,是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  
五、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1.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破坏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传统的国家安全观
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即主权独立、领土安全、政治稳定等。新的国家安全观不仅包括
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还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 
(1)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与核心。没有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就根本不可能有国
家安全。政治安全是指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稳定,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颠覆。国防安
全是指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安全,不受外来军事威胁或侵犯。 
(2)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是指国民经济能够抗御国内外各种经济风险而保持平稳有序运行
的态势,包括金融安全、能源安全、贸易安全、粮食安全等。 
(3)科技安全是指国家的科学技术系统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维护和实现国家利
益的能力和状态。 
(4)文化安全是指一国人民能够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价值观念、文化制度,独立自主地控制和利
用自己的文化资源。由于科技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带来的影响,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问题变得非常突出,
要保证国家的文化安全,必须特别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5)生态安全是指国家所处的自然生态坏境能够维系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6)社会公共安全是国家预防、控制、处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突发灾害事故,以维护社会治安,
保障社会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
社会治安,还包括越来越重要的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等。 
 2.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义务有: 
①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②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③为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 
④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下如实提供有关证据的义务; 
⑤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 
⑥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等。 
(2)在新的历史时期,大学生应当以振兴中华为己任,担当起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努力做到立
报国之志、增建国之才、践爱国之行,为国家和民族做出应有的贡献,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第一节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一、人生观的科学内涵 
1.人的本质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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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的自然属性也深深打上了社会属性的烙印。 
2.人生观 
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
道路的方向,也决定着人们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和对待生活的态度。人生观主要是通过人生目的、人生态
度和人生价值三个方面体现出来的。人生目的,回答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态度,表明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
人生价值,判别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为一个整体。其中,
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有什么样的人生目的,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就会追求什么样的人生价值。 
 
【2012 年 13 题】人生目的是人在人生实践中关于自身行为的根本指向和人生追求,它所认识和回答
的根本问题是 
A.人为什么活着 
B.人如何对待生活 
C.怎样对待人生境遇 
D.怎样选择人生道路                                                   
【答案】A 
 
3.人生观与世界观的关系 
人生观是世界观在对待人生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观决定人生观,有什
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正确的世界观,是正确的人生观的基础,人生观从属于世界观,没
有正确的世界观,也就不可能有正确的人生观。同时,人生观又对世界观的巩固、发展和变化起着重要的
作用。如果一个人的人生观发生变化,往往会导致世界观发生变化。 
二、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 
人生目的在人生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什么说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人生目的的意义?) 
(1)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 
(2)人生目的决定人生态度。 
(3)人生目的决定人生价值标准。 
三、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1.人生态度与人生观 
人生态度,是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基本意愿。人生态度的
形成既是一定社会环境影响的结果,也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其中,认知、情感、意志是起着主要作用
的三种心理要素。  
2.端正人生态度 
需要端正人生态度:人生须认真;人生当务实;人生应乐观;人生要进取。 
四、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 
1.科学高尚的人生观:只有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人生观,才是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才值得同学
们终生尊奉和践行。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从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到列宁提出的“为千千
万万劳动人民服务”,再到毛泽东精辟概括的“为人民服务”,反映了为人民服务思想和命题的形成及发展
的过程,反映了无产阶级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2.抵制各种错误的人生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要坚决抵制各种错误人生观的影响。由于受国
内外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社会上还存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人生观。 
反对拜金主义。拜金主义是一种认为金钱可以主宰一切,把追求金钱作为人生至高目的的观念。 
反对享乐主义。享乐主义是一种把享乐作为人生目的,主张人生的唯—目的和全部内容就在于满足感
官的需求与快乐的思想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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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极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是以个人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一种思想体系和道德原则,它主张个人
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和他人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 
3.揭示错误人生观的本质 
上述种种错误的人生观尽管在形式上五花八门,内容上不尽一致,但它们却有着共同的特征: 
(1)它们都是剥削阶级的人生观,反映的都是狭隘的剥削阶级利益,不可能具有无产阶级的宽广胸
怀和远大志向,更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 
(2)它们都没有把握个人与社会的正确关系,忽视或否认社会性是人的存在和活动的本质属性,它
们讨论人生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一己之私利。 
(3)它们对人的需要的理解是片面的,夸大了人生的某方面需要,而无视人的全面性和人生的整体
需要。 
 
第二节  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一、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 
1.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 
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 
(1)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
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 
(2)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衡量人生的社会价值的标准
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做的贡献。 
(3)两者的关系: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
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个体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就是通过努力自
我完善以实现全面发展的过程。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构成了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 
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
人总是生活在社会当中,个体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和发展。个体的人生活动不仅具有满足自我需要的价值
属性,还必然地包含着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属性。人是社会的人,这不仅意味着个体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必
须在社会中才能得到满足,还意味着以怎样的方式和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也是由社会决定的。一个人的
需要能不能从社会中得到满足,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取决于他的人生活动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即他
的社会价值。 
 
【2013 年 13 题】个体的人生活动不仅具有满足自我需要的价值属性,还必然包含着满足社会需要的
价值属性。个人的需要能不能从社会中得到满足,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取决于他的 
A.社会影响  B.社会价值 
C.社会地位  D.社会理想 
【答案】B 
 
【2011年第 37题】 
(1)如何理解“给人民温暖就是给自己幸福”? 
(2)为什么说郭明义的先进事迹是“简单中的伟大”? 
【答案要点】 
(1)“给人温暖就是给自己幸福”体现出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的内容和辩证关系,是
郭明义的人生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
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对他人所具有的价值。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既相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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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又相互联系。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 
(2)人生价值的评价原则之一,就是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每个人的职业不同、能
力大小不同,对社会贡献的绝对量也不同,不能简单地认为能力大的人就实现了人生价值,能力小的人就
没有实现人生价值。任何人,只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就应该对其人生价值给予积极肯
定的评价。郭明义多年坚持做平凡简单的事情,但是他的精神是伟大的,境界是崇高的;他影响、带动了
更多的人,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产生的社会效应是广泛而深远的。 
 
2.人生价值的标准 
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最基本内容。一个人的生活具有什么样的价值,从根
本上说是由社会所规定的,而社会对于一个人的价值评判,也主要是以他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为标准。 
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
了历史的进步。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作出的贡献,是社会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
劳动和贡献的尺度作为社会评价人生价值的基本尺度,正是对人生价值评价根本尺度的一种具体化。在我
们今天所处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衡量人生的价值,标准就在于看一个人是否以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为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真诚奉献,为人民群众尽心尽力服务。 
 
【2015年第 14题】钱学森曾经说过:“我作为一名中国的科技工作者,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
如果人民最后对我的一生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的话,那才是最高的奖赏。”这说明评价人生价值的根本尺
度是 
A.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 
B.个体在社会中的影响 
C.个体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存和发展的贡献 
D.个体从社会获得的满足程度 
【答案】C 
 
3.人生价值的评价(方法) 
比较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社会成员人生价值的大小,除了要掌握科学的标准外,还需要掌握恰当
的评价方法,做到以下四个统一: 
(1)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 
(2)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 
(3)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 
(4)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 
二、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 
1.人生价值实现的社会条件 
实现人生价值要从社会客观条件出发。人生价值是在社会实践中实现的,人的创造力的形成、发展和
发挥都要依赖于一定的社会客观条件。在我国,人生价值目标还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我们
要学会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把握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和支流,正
确辨识社会现象中的是非、善恶、美丑,确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的人生价值目标。 
2.人生价值实现的个人条件 
实现人生价值要从个体自身条件出发。客观地认识自己,是确定人生价值目标的重要前提。不断提高
自身的能力,增强实现人生价值的本领。立足于现实,坚守岗位作贡献。实现人生价值要有自强不息的精
神。 
三、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美好的人生价值目标要靠社会实践才能化为现实。人生价值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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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价就是对实践及其成果的评价。 
1.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人。只有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
的道路,向人民群众学习,从人民群众中吸取营养,做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维护者,才能使自己的人
生大有作为。 
2.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要善于为实践而学,善于在实践中学。在当今中国,最重要的社会实
践,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只有与时代同步
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进,才能实现最大的人生价值。 
 
第三节  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人生环境,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所赖以展开的各种关系的总和。科学对待人生环境,主要就是要
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等。 
一、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 
一个健康的人,不仅要有健康的生理,还要有良好的心理,即所谓“身心健康”。 
保持心理健康的途径和方法主要有: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 
3.合理调控情绪。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身体健康,也是促进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 
二、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 
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关键是要处理好个人与他人的利益关系。 
1.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 
(1)平等原则。平等待人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前提。 
(2)诚信原则。诚信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保证。 
(3)宽容原则。宽容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必不可少的条件。 
(4)互助原则。互助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必然要求。 
 
【2013年第 37题】 
(2)图书馆向乞丐和拾荒者年费开放对我们处理人际关系有何启示? 
【答案要点】 
平等和宽容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平等待人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前提,宽容也有助于消除
人际间的紧张和矛盾。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乞丐和拾荒者也有读书的需要和权利,理应受到尊重和平等对
待。图书馆对乞丐和拾荒者免费开放,并不是一种施舍,读者可以被这种和谐的环境所改变,人们在相互
尊重中心灵也得到了净化。 
 
2.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正确认识竞争。大家在竞争中要有规则意识,要守法守德,要讲风格、讲合作,不能把竞争与合作对
立起来。 
正确认识合作 “众人拾柴火焰高”,真正伟大的力量在于团结协作,团结有力量,团结能制胜。 
正确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从形式上看,竞争与合作是对立的,而从本质上看,二者又是相互伴
随、相互统一的。竞争离不开合作,竞争获得的胜利,通常总是某一群体内部或多个群体之间通力合作的
结果;合作也离不开竞争,没有竞争的合作就缺乏活力。竞争促进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合作又增强竞争的
实力,正是这种竞争中的合作和合作中的竞争,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要鼓励竞争、提倡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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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竞争,同时又要提倡合作,提倡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三、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关键在于把握个人在社会中的定位。 
1.正确认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关系。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人的个体性
中蕴含着社会性。人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同时又以社会的形式存在。 
2.正确认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个人需要不纯粹是个人的,它或多或少是社会需要的反
映,受社会物质和精神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社会需要是个人需要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全体成员带有根本
性、全局性需要的反映。 
3.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社会整体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所有人利
益的有机统一,它体现了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个人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
同时它也保障着个人利益的实现。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自觉服从社会利益。 
4.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与承担社会责任的统一关系。个人的权利是在社会中获得的,没有社会,个
人的权利无从谈起。离开了个人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个人的权利也就无从实现。 
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1.正确认识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人来源于自然界又依存于自然界,人永远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
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都是以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条件的,没有自
然界就没有人本身。 
2.科学把握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人对自然的改造也存在着两面性,即人类在推进工业化过程中,一
方面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存在掠夺自然资源,只考虑当前需要而忽视后代利益、先污染后
治理、先开发后保护等问题。促进入与自然的和谐,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
境,是人类以及人类的每个个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3.自觉珍爱自然,保护生态。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
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尊重自然、
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第四章  学习道德理论  注重道德实践 
 
第一节  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一、道德的本质、功能与作用 
1.道德的本质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经济
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1)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 
(2)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 
(3)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此,道德也必然带有阶级属性。 
(4)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5)道德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以能动的方式来把握世界,引导和规范人们
的社会实践活动。 
2.道德的主要功能 
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与能力。在道德的功能系
统中,主要的功能是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 
(1)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道德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与能力。道德往往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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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道德观念、道德准则、道德理想等形式,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社会道德生活的规律和原则,使人们的道德
实践建立在明辨善恶的认识基础上,从而正确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积极塑造自身的道德人格。 
(2)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人们之间
关系的功效与能力。这是道德最突出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功能。道德评价是道德调节的主要形式,社会舆论、
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是道德调节所赖以发挥作用的力量。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调节并不是孤立进行
的,而是和其他社会调节手段密切配合、共同发挥调节效用的。 
 
【2011 年 13 题】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能,其中最
突出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   ) 
A.辩护功能  B.沟通功能 
C.调节功能  D.激励功能 
【答案】C 
 
除了上述主要功能,道德还具有其他方面的功能,如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沟通功能等,
这些功能都是道德的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在某些方面的具体体现,都建立在这两种功能的基础之上(派生
功能)。 
3.道德的社会作用 
道德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实际效果,就是道德的社会作用。道德的社会作用主要表
现在:(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1)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2)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 
(3)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有着重大的影响; 
(4)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5)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 
(6)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 
在看到道德具有重大的社会作用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道德发挥作用的性质并不都是一样的。只有反映
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和进步阶级利益的道德,才会对社会的发展和人的素质的提高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否则,就不利于甚至阻碍社会的发展和人的素质的提高。 
二、道德的历史发展 
1.道德形态: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五种基本社会形态,与此相适应,出现了道德发展的五
种历史类型,即原始社会的道德、奴隶社会的道德、封建社会的道德、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社会主义社
会的道德。在社会主义社会,有一部分先进分子,还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 
2.道德发展规律:人类道德的发展,是一个曲折上升的历史过程。虽然在一定时期可能有某种停滞或
倒退现象,但道德发展的总趋势是向上的、前进的,是沿着曲折的道路向前发展的。道德发展的规律是,
人类道德发展的历史过程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进程大体一致。 
3.道德进步的主要表现: 
(1)道德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于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越来越突
出; 
(2)道德调控的范围不断扩大,调控的手段或方式不断丰富、更加科学合理; 
(3)道德的发展和进步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 
 
第二节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一、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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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概括起来主要有: 
1.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诗经》提出“夙夜在公”的道德要求,《尚书》也有“以公灭私,民其允怀”的思想,西汉初年的
贾谊在他的《治安策》中提出“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宋代的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提出“先天下之
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都显示了强烈的为国家、为民族、为整体而献身的精神。中国古代思想家强
调在“义”和“利”发生矛盾时,应当“义以为上”、“先义后利”、“见利思义”,主张“义然后取”,反对
“重利轻义”和“见利忘义”。 
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 
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一直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崇尚“仁爱”原则,主张“仁者爱人”,强调要“推己
及人”,关心他人。孔子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克己复礼为
仁”,“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孟子也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亲亲而仁民,
仁民而爱物”。苟子则强调“仁者自爱”。墨子从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功利原则的角度,提出“兼相爱,
交相利”的思想。从仁爱精神出发,我国古人主张“和为贵”,提出了“亲仁善邻,国之宝也”的思想。 
3.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 
“恭敬之心,礼也”。中国传统道德认为,礼是人与其他动物相区别的标志。“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
义也。”礼也是人的立身之本和区分人格高低的标准。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左传》上也说:“礼,
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中国传统道德在提倡谦敬礼让的同时,提醒人们“事思敬”,“不居功”,“择
善而从”。老子曾以江海处下而为百谷王的事实,告诫人们不要“自矜”、“自伐”、“自是”。 
4.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 
“养心莫善于诚”。孔子不仅提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的思想,而且认为“民无信不立”。 “信
近于义,言可复也”。 
5.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做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 
孟子把智看成是判断是非善恶的一种能力,认为“是非之心,智也”。在古人看来,“明智”则必须“好
学”,《礼记•中庸》强调“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要求人们通过勤奋学习,学以成
德,学以成性,“变化气质”。 
6.重视道德践履,强调修养的重要性,倡导道德主体要在完善自身中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 
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人们应当“见
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吾日三省吾身”。荀子认为,“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
墨家也非常重视“修身”,强调“察色修身”和“以身戴行”,注重社会环境对人的道德品质的影响。  
二、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 
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是一个矛盾体,具有鲜明的两重性。属于精华的部分,表现出积极、革新、进步
的一面;属于糟粕的部分,则表现出消极、保守、落后的一面。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要坚持马克
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既不能全盘肯定、全面照搬,也不能全盘否定、全面抛弃。要做好取舍和创
造性的转化工作。 
在对待传统道德的问题上,要反对两种错误观点。一种是虚无论,另一种是复古论。虚无论对传统道
德不加分析地全盘否定,甚至主张“全盘西化”。复古论对传统道德中的精华和糟粕缺乏科学辨别,刻意
拔高传统道德特别是儒家传统道德,主张以传统道德代替社会主义道德。这两种观点都割断了道德的历史
与发展的关系,否定道德的历史进步性,结果必然否定革命道德传统,否定社会主义道德。从中国历史发
展的过程来看,无论是虚无论还是复古论,都对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道德文化的进步产生了十分消极的影响。 
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
出新,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体系的建设,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
的精神力量。 
在对待其他民族或国家的道德文明成果的问题上,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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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既反对全盘西化、机械照搬,又反对全盘否定、盲目排外,在批判的基础上加以
借鉴、吸收,剔除其带有阶级和时代局限性的糟粕,吸收其带有普遍性和一般性、对今天有积极意义的精
华。 
 
第三节  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一、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这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建设的现实状况,也
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 
 
【2012年 14题】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  ) 
A.爱国主义     B.集体主义 
C.为人民服务   D.社会主义荣辱观    
【答案】C 
 
1.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权利和义务不再分属
于两个对立的阶级,而是统一于人民自己身上,每个人都是服务对象,又都为他人服务,全体人民通过社
会分工和相互服务来实现共同利益。 
2.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为人民服务,每个
市场主体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更自觉、更积极、更规范地在自主的基础上为人民、为社会服务,要求
市场主体把自身的特殊利益同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 
3.为人民服务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一。为人民服务,伟大而平凡,
高尚而普通,它并非高不司攀、远不可及,而是可以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表现出来的。事实证明,在
我们的社会中,不论从事何种职业、处于何种岗位,也不论能力大小、职务高低,每个人都能够通过不同
形式实践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 
4.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
标志。 
二、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 
1.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集体主义原则是指导人们行为选择的主导性原则。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
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1)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集体主义的实施创造了经济前提; 
(2)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以共产党为执政党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政体,为集体主义的实施
创造了政治前提; 
(3)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
集体主义的实施创造了文化前提。 
2.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根本思想,就是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1)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利益、社会
利益体现着个人根本的、长远的利益,是集体所有成员共同利益的统一。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相辅相成
的。集体利益的发展,本身就包含着集体中每个人利益的增加。而集体中每个人利益的增加,同样有利于
集体利益的扩大。 
(2)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
益发生矛盾冲突,尤其是发斗:激烈冲突的时候,必须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即个人应当以
大局为重,使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必要时,为集体利益作出牺牲。 
(3)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促进和保障个人正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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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实现,使个人的才能、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 
3.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具体分为三个层次: 
(1)无私奉献、一心为公,这是集体主义的最高层次,是共产党员、先进分子应努力达到的道德目
标。 
(2)先公后私、先人后己。这是已经具有较高的社会主义道德觉悟的人们能够达到的道德日标。 
(3)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这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4.共产主义道德表现为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 
 
第四节  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一、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爱国守法”,强调公民应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护法; 
“明礼诚信”,强调公民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 
“团结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 
“勤俭自强”,强调公民应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 
“敬业奉献”,强调公民应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社会。 
二、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 
公民道德建设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诚实就是真实无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守信就是重诺言,讲信
誉,守信用。诚实和守信是统一的。就个人而言,诚实守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单位而言,诚实守信是
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实守信是正常秩序的基本保证;就国家而言,诚实守信是良好的国际形
象。 
在我国传统道德中,诚实守信被看作“立身之本”“举政之本”“进德修业之本”,孔子甚至认为可以
“去兵”“去食”,而不可以无信。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加需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首
先,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其次,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要
求。最后,诚实守信是做人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 
实践证明,把诚信建设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来抓,能够带动和促进整个公民道德建设取得实际效
果和实质进展。 
 
【2010年 13题】2001 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规定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
要内容。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是(  ) 
A.爱国守法    B.诚实守信 
C.勤奋自强    D.团结友善      
【答案】B 
 
【2013 年第 11 题】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
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下列选项中,既是道德规范又是
法律原则的是(  ) 
A.爱岗敬业  B.诚实守信 
C.助人为乐  D.勤俭持家 
【答案】B 
 
【2012年第 3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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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信义兄弟”这个事例,怎样理解诚信及其道德力量? 
【答案要点】 
诚信在道德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道德的根本,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
也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信义兄弟”这件事,感动人们的是孙家和工友共同表现出来的诚信为本的美
德。哥哥视诚信为生命,弟弟生死接力,母亲信义为先,工友真诚相待,体现的都是人们以信为本的优良
品德。这一信义之举体现了诚信美德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1)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涵盖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关系,是对社会主义思
想道德体系全面系统、准确通俗的表达,为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提供了价值标准; 
(2)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融合,应当成为全
体社会成员普遍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 
(3)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并将继续成为引领社会
风尚的一面旗帜。 
 
第五章  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 
 
一、 法律的一般含义 
法律的本质和一般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区别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社会礼仪、
职业规范等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它是由国家创制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国家创
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即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
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二是认可,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
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这种强制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
为的肯定和保护。国家强制力并不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纪律观念等也在保
证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命题包含着丰富的内容。 
(1)法律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个别统治者的意志,也
不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统治阶级不仅迫使被统治阶级服从和遵守法律,而且要求统治阶级的成员也遵守法律。 
(3)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而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
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还体现在国家政策、统治阶级的道德、最高统治者的言论等形式之中。 
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对法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
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
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律的历史发展 
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性质总是与其所在社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因此,除原始社会没有法律外,
法律发展史上也相应地先后产生过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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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奴隶制法律。其主要特征有:①具有明显的原始习惯残留痕迹;②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③刑罚方
式极其残酷;④确认自由民之间的等级划分。 
2.封建制法律。封建制法律的基本特征有:①肯定人身依附关系;②封建等级制度;③维护专制王权;
④刑罚严酷、野蛮擅断。 
3.资本主义法律。尽管它强调形式上的平等和自由,但它仍然是以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为依归的法律
制度,仍然属于剥削类型的法律。 
(1)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是承袭古罗马法律的传统,仿照《法国民
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法律制度的总称。欧洲的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
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 
(2)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和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发展起来的
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法律制度均属于英美法系。 
(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 
①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不包括司法判例。英
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
的地位。 
②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习惯于用法典的形式对某一法律部门所包含的规范作统一的系统规定,法
典构成了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习惯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作专门的规定,
其法律体系在结构上是以单行法和判例法为主干而发展起来的。 
③法官权限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
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判案件,法官不仅适用法律,
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 
④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英美
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 
(4)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为三个原则: 
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②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自由原则; 
③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4.社会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过程有两个重要特点: 
(1)社会主义法律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所创立的。 
(2)迄今为止社会主义法律都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产生的。 
此外,社会主义法律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以公有制为基础,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为历史使命的法律制度。它所承担的历史使命和所追求的历史目标是对以往各种历史类型法律制度的超
越。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本质上看,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意志,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1.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社会
主义法律首先是工人阶级意志的体现。同时,由于工人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与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根本
上是一致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也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当然,我国社会主义法
律所体现的共同意志,并不是人民中各个阶级、阶层和群体的意志的简单相加,也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
在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领导下逐步形
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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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
学性和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善于借鉴我国传统法律和外国法律的成功经验。 
③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适应时代发展而不断改革与创新,使立法的
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和实效。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除了具有规范作
用外,还具有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作用。 
1.法律的规范作用 
根据法律的规范作用的指向和侧重,可以将社会主义法律的规范作用分为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
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1)指引作用。法律具有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
作用。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上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三种规范形式实现的。与之相应的指引形式分别为授权性指引、禁止性指引和义务性指引。授权性指引是
指运用授权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或者有权做什么;禁止性指引是指运用禁止性法律规范,告
诉人们不得做什么;义务性指引是指运用义务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 
 
【2011 年 12 题】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三种规范形式来
实现的,其中,义务性规范是告诉人们 
 A.不得或者不准做什么  B.可以或者有权做什么 
 C.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  D.能够或者不能做什么 
【答案】C 
 
(2)预测作用。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
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 
(3)评价作用。法律具有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的评价客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社会组织的行为。法律评价的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
律制裁。 
(4)强制作用。法律具有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障实施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律的其他作用
的保障。 
(5)教育作用。法律具有通过其规定和实施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人们
依法行为的作用。教育作用普遍存在于法律作用中,法律的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都
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2014年 30题】柏拉图说:“法律有一部分是为有美德的人制定的,如果他们愿意和平善良地生活,
那么法律可以教会他们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所要遵循的准则;法律也有一部分是为那些不接受教诲的人制定
的,这些人顽固不化,没有任何办法能使他们摆脱罪恶。”这段话所凸显的法律的规范作用是 
A.预测作用    B.保障作用  
C.强制作用    D.教育作用  
【答案】 CD 
 
2.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 
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是其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的集中体现,对于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国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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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经济制度、社会秩序以及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1)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2)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 
(3)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4)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执行(执
法)、法律适用(司法)、法律遵守(守法)等环节。   
1.法律制定。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
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 
②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③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 
④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
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
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⑤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
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⑥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⑦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有权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主地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 
2.法律执行。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
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
行政执法。 
(1)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坏节,必须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等基本原
则。 
(2)行政执法的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此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
法委托的社会组织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 
3.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
活动。 
(1)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
国家行使审判权。 
(2)司法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合理、及时。 
(3)司法原则上要有: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
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法律遵守。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
责和义务的活动。守法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
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在法律运行过程中,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第三节  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
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一、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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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的特征 
(1)内容的根本性: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诸如国家的性质、国家
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
等,都在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 
(2)效力的至上性: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
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3)修改的严格性: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一方面,制定和修改宪法的
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另一方面,通过、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
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例如,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 1/5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则只需要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宪法的基本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 
(2)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3)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
重和保障人权”,并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包括公民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公民
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 
(4)法治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应获
得普遍的服从。要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0年 14】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 )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B.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C.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 
D.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  
【答案】A 
 
(5)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宪法是每个
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
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1)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
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础。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013年第 3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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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律角度如何理解“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阅读,但你有权选择离开”? 
【答案要点】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规
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其中包括公民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
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
实现其它权利的前提与基础。图书馆作为公共资源,人人享有使用的权利,乞丐和拾荒者也不例外,管理
者应该提供便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读者
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如果有人不愿意与乞丐和拾荒者一起阅读,有权选择离开。 
 
(2)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
活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
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
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政治自由。政治自由主要是指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臼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
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2010 年 31 题】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
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这一基本权利具体包括(  ) 
A.人生自由权      B.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宗教信仰自由    D.政治自由 
【答案】BD 
 
(4)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包括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
犯,广义的人身白由则还包括与狭义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
法律保护等与公民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
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 
(5)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
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
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公民获得国家赔偿
作出了具体规定。 
(6)社会经济权。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
利的物质基础。主要包括: 
①财产权; 
②劳动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③休息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④物质帮助权:是公民因特定原因不能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手段时,从国家和社会
获得生活保障、享受社会福利的一种权利。 
(7)文化教育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8)特定主体权利。宪法中的这些特定主体具体是指妇女、离退休人员、残废军人、残疾人、军烈
属、母亲、儿童、老人、青少年、华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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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务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义务。我国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
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1.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3.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 
4.体现继承中国法制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5.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
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
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 
(1)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
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2)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行政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
规。行政法规是将法律规定的相关制度具体化,是对法律的细化和补充。 
(4)地方性法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 
(1)宪法相关法。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
范,调整国家政治关系,主要包括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原则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
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的法律,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国家标
志象征方面的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 
(2)民法商法。 
①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意思自治、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 
 
【2012 年 12 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
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法律部门均由一系列调整
相同类型社会关系的众多法律、法规所构成。下列选项中属于独立法律部门的是(   ) 
A.知识产权法     B.商法 
C.公司法         D.民法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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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2013 年第 11 题】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
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下列选项中,即是道德规范又是
法律原则的是 
A.爱岗敬业  B.诚实守信 
C.助人为乐  D.勤俭持家    
【答案】B 
  
【2012年第 37题】 
(2)在法律关系中,为什么也要坚守诚信? 
【答案要点】 
诚实信用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市场经济是讲究信用的经济,市场经济越发达,对诚实守信的要求
就越高。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必须信守合同,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孙家虽然惨遭不幸,仍
然切实履行了按时发放工钱的承诺,这正是法律精神的体现。 
 
②商法调整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同时秉承保障商事交易自由、等价有偿、
便捷安全等原则。 
③我国制定了民法通则,对民事商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则作出规定。我国还陆续制定了合同法、
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
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证券法、海商法、票据法、保险法等法律。我国
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颁布实施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3)行政法。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授予、行政权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的监督的法律规范,调整的
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关系,遵循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公正公开、有
效监督等原则,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注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我国制定了行政处罚法,确立了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基本原则;制
定了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机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供救济。 
(4)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者调控所产生
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为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和宏观调控提供法律手段和制度框
架,防止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所导致的弊端。 
我国制定了预算法、价格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税
收征收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 
(5)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遵循公平和谐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通过国家和社会积极履行责任,对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
人以及其他需要扶助的特殊人群的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我国制定了劳动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我国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制定了社会保险法,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制度。 
(6)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它通过规范国家的刑罚权,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国家安全。我国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等
基本原则。 
 
【2011 年第 30 题】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特有的在刑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过程中所必须的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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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有(   ) 
A.罪刑法定原则  B.疑罪从无原则  
C.罪刑相当原则  D.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答案】ACD 
 
我国刑法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以及罚金、剥夺
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十类犯罪行为及其刑事责任。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的法
律规范。诉讼法律制度是规范国家司法活动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是规范仲裁机
构或者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 
①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
检察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
得辩护,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②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公开审判、两审
终审等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③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民告官”的法律救济制度。 
④仲裁法,明确将自愿、仲裁独立、一裁终局等原则作为仲裁的基本原则。 
⑤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2013年 14题】“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采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有利于社会和谐。调
解可以在诉讼程序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程序内进行,诉讼中调解是指 
A.人民调解  B.行政调解 
C.司法调解  D.仲裁调解  
【答案】C 
 
第六章  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理性化的法治观念,是指导人们进行法治实践的思想基础、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 
1.定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观念体系,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
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精髓,是我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 
2.特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充分的开放性四个基
本特征。 
3.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
把握,丰富和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其重大意义在于: 
(1)有利于促进正确法治观念的形成。 
(2)有利于理解法律的内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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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利于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
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2012 年 30 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
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其基本内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和 
A.公平正义     B.自由平等   
C.服务大局     D.党的领导    
【答案】ACD 
 
【2014 年 13 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
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它们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
理论体系。其中,公平正义是 
A.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B.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C.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D.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答案】A 
 
1.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
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
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
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是发展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依法治国
主要包括四项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015年第 37题】 
(1)如何理解“法治关乎国家治理,更关乎百姓福祉”? 
【答案要点】 
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良好的法治有助于维护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秩
序。不仅如此,法治更关乎百姓的福祉。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来讲,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
点和落脚点;从法治建设的各方面来讲,无论立法、执法、司法还是守法都与百姓息息相关;从人的一生
福祉来讲,无不需要法治的护航。 
 
2.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上的
必然反映。执法为民,包括三项基本要求:①以人为本②尊重和保障人权③文明执法。 
3.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价值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公
平正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1)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 
a)立法公正是执法公正的前提,主要表现为: 
①立法机关按照民主的程序制定法律,充分听取和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 
②法律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充分体现社会的公正原则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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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执法公正是立法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主要表现为: 
①坚持合法合理原则,保证一切执法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理; 
②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保证所有法律纠纷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③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使执法过程变为人们感受民主、客观、公平
的过程。 
(2)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 
①实体公正,事关法律权利、义务、责任的设定和分配的结果是否正当合理。 
②程序公正,事关法律权利、义务、责任的设定和裁判的过程或程序是否正当合理。 
③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密切联系、相互制约,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追求的目标,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
的保障。 
4.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 
5.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
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要领导人民执行法律,同时党也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对社会主义法
治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 
 
【2015年第 37题】 
(2)为什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答案要点】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
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
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
靠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
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二、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认识和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关系。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产生的文
化背景和历史土壤,又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思想元素和文化资源。但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不是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直接延续,而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批判吸收。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关系。在借鉴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某些合理因素的同时,
要清醒地认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根本区别,认清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实质,有力抵
御其中错误思想观点的侵蚀。 
3.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另一方面,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2015年第 37题】 
(1)如何理解“法治关乎国家治理,更关乎百姓福祉”? 
(2)为什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答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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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良好的法治有助于维护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
社会秩序。不仅如此,法治更关乎百姓的福祉。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来讲,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
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法治建设的各方面来讲,无论立法、执法、司法还是守法都与百姓息息相关;从人
的一生福祉来讲,无不需要法治的护航。 
(2)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
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
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
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
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4.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是统一的。但是,服务大局不是不按照法律办事,
而是运用法律的手段服务大局,按照法治的方式服务大局。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是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服务
大局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一、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 
1.含义:法治思维方式是指人们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和标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理性思维方式。
法治思维方式与人治思维方式有着根本的区别。法治思维方式是一种逻辑的、理性的思维方式,而人治思
维方式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基点是个体的人或少数人的感性,具有任意性和个体性或具体性。 
2.基本特征: 
(1)法律至上。法律的至上性,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 
(2)权力制约。权力制约原则可以概括为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
要求。 
(3)人权保障。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救济。宪法保障是人权
保障的前提和基础。立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司法救济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 
(4)正当程序。程序具有独立的价值和意义,程序问题与实体问题同等重要。人们应当通过正当程
序追求实体公正的结果。只有按照正当程序处理问题,处理结果才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违反正当程序处
理问题,往往会导致实体不公正的处理结果。正当程序具有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基本特征。 
二、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 
培养法治思维方式,增强法治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
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自由与平等、实体与程序的关系。 
1.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 
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内容。另一方面,社会
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 
2.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①权力来源于权利。②权力服务于权利。③权力应当以权利为界限。④权力必须受到权利的制约。 
 
【2015年 31题】1763 年,老威廉•皮特在《论英国人个人居家安全的权利》的演讲中说:“即使最穷
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能够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
雨可以淋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进这件破房子的门槛。”这段
话后来被浓缩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凸显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是 
A.权力优先于权利         B.权力决定权利 
C.权力应当以权利为界限   D.权力必须受到权利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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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D 
 
3.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①结构上的相关关系。②总量上的等值关系。③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4.自由与平等的关系。 
(1)法律上的自由观念最为核心的内容是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每个公民既善于行使和运用
宪法、法律所赋予的自由权,充分表达和实现个人的意愿与追求,又要严格依照宪法、法律所规定的各种
制度和程序行使自由权,不得超越法定的范围和界限。 
(2)法律上的平等观念最为核心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所有公民
都必须平等地遵守法律,依照法律规定平等地享有和行使法律权利,平等地承担和履行法律义务。任何公
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追究和制裁。 
5.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在对待二者的关系问题上,中国传统的错误观念是“重实体、轻程序”。在法
治实践中,实体和程序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1)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实体法是规定社会主体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责任的法,如
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程序法是保障社会主体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责任得以履行或实现的法,
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实体法和程序法既相辅相成、不可分离,又相互包容。 
(2)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关系。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法律公正两个不可偏废的方面。 
三、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途径 
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治实践等途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思考、分析、
解决法律问题的法治思维方式。 
 
第三节  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的不可违抗性。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法律的
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
内在基础。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既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如法律合乎情理、维护正义、促进效率、
通俗易懂,也来源于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如执法公平、司法公正。 
 
【2011 年 11 题】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和尊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条
件。法律权威式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  
A.法的强制性    B.法的不可抗性 
C.法的合理性    D.法的规范性 
【答案】B 
 
【2011 年 31 题】有位法学家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等于形同虚设。”这句话表明一个人只
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由此可得 
A.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 
B.法律权威不可能完全建立在外在强制力的基础之上 
C.法律信仰与宗教信仰没有本质的区别 
D.法律信仰是法律制定和执行的根本依据 
【答案】AB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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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前提条件。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 
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的途径: 
1.推进依法执政。 2.提高立法质量。3.严格规范公正执法。4.提升司法公信力。5.深入开展法制宣
传教育。 
三、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1.树立法律信仰。2.引导他人尊重法律权威。3.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七章  遵守行为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 
 
第一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一、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1. 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范围的广泛性。(2)内容的公开性。(3)对象的复杂性。(4)方式的多样性。 
2.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
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在当代社会,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愈加突出。 
(1)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2)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3)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 
(4)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二、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1.概念: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即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
则,是维护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秩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最起码的道德要求,涵盖了人与人、
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2.内容:社会公德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1)文明礼貌。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今天,倡导讲文明、
懂礼貌、守礼仪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人们道德素质的迫切需要,是新型人际关系的迫切
需要,也是树立中国人良好国际形象的迫切需要。 
(2)助人为乐。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倡导助人为乐精神,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在公共生
活领域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助人为乐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我国自古就有“君子成
人之美”、“为善最乐”、“博施济众”等广为流传的格言。正所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3)爱护公物。对社会共同劳动成果的珍惜和爱护,是每个公民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它既
显示出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也是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每个公民都要增强社会主人翁责任感,
珍惜国家、集体财产,爱护公物,特别要保护社会公用设施,坚持同损害公共财产、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
争。 
(4)保护环境。从根本上说,保护环境是对全人类的生存发展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子孙后代应尽的
责任。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身体力行,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带头宣传和践行坏
境道德要求,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5)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最基本的要求,是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重要条件。遵纪守法的
实践是提高人们社会公德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在社会生活中,每个社会成员既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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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也要遵守特定公共场所和单位的有关纪律规定。 
三、公共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1.治安管理处罚法 
(1)基本原则: 
①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②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③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
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3)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或者驱逐
出境等。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严格依照调查、决定和执行程序进行,被处罚人可依法通过听证程序和救济程
序保护合法权益。 
2.集会游行示威法的基本原则 
(1)政府依法保障原则。对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保障。 
(2)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
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和平进行原则。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
用暴力或煽动使用暴力。 
3.道路交通安全法 
(1)立法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
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2)基本原则主要有: 
①依法管理原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无论是主管部门履行职责,还是道路交通管理行为及有关纠纷
的处理,都应当依法进行,以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②以人为本、与民方便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机动车通行规则、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快
速处理和抢救费用的支付等方面都应体现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 
4.环境保护法 
(1)立法目的: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
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2)基本原则主要有: 
①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国家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利于
保护环境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开发建设
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要积极治理。 
③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明确规定坏境污染和破坏者的责任,将环境保护与人们的经济
利益和其他利益联系起来。 
5.《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基本原则 
(1)促进网络发展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和实施网络法律规范的目的是维护和促进网络的
健康发展。监管网络上各种活动、制裁网络上的不法行为,不应最终束缚信息网络的发展。 
(2)信息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的原则。从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功能出发,从社会公共利益出
发,对网络上的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 
(3)与现代网络发展相适应、与传统法律规范相协调的原则。网络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既要针对
网络的特点作出新的规定,又必须与传统法律规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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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一、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1.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2.内容: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 
(1)爱岗敬业。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爱岗敬业所表达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就应当
是: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益求精,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
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完善,一些企业及其从业人
员诚信的缺失,扰乱了市场秩序,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给人们的身心健康造
成了严重伤害,也败坏了一些企业的名声。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职业领域的诚信道德
建设非常必要。 
(3)办事公道。办事公道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做到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不以权损公,不以私害民,不假公济私。 
(4)服务群众。服务群众就是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为
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社会各行业都要以服务人民为宗旨。 
(5)奉献社会。奉献社会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树立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并通过
兢兢业业的工作,自觉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中最高层次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
职业道德的最高目标指向。 
青年马克思在谈到选择职业的理想和价值时曾经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
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
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干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
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马克思对职业的价值追求,归根到底是以奉献社会为最高
目标的。 
二、职业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1.劳动法 
(1)基本原则: 
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②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③是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④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2)劳动者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
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劳动者权利保护制度:主要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女职
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职业培训制度等。 
2.就业促进法的就业方针: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 
3.劳动合同法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当以书
面形式订立。 
(2)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须经鉴证或公证的,自鉴证或公证之日
起生效。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可以由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依法解除。 
(3)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可以依法与所在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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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福利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订立集体合同。但是,集体合同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劳动者个人与企业建
立劳动关系必须另订劳动合同。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协商、调节都不是
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依法具有终局法律效力的裁决外,可以自收到仲
裁裁决书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大学生的择业与创业 
1.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1)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不仅是为了拓展职业的价值领
域,更是为了提升人生观、价值观的境界。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并不是空洞抽象的话语,
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或实践性,不应单纯地把职业看成是谋求生存的手段,更应把职业视为一生所追求的
事业,它蕴含着人们的人生理想和信念。 
(2)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大学生在就业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把自己对职业
的期望与社会的需要统一起来,着眼现实,面向未来,既不好高骛远,也不消极被动,以积极主动的态度
面对就业问题。 
(3)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择业需要以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为基础。机会总是垂青于有所准
备的人。一个人有了真才实学,能够适应多种岗位,就更有利于自己的就业。 
 
【2014年第 37题】 
(1)为什么说鹦哥岭的大学生选择的是“一种有远见的生活方式”? 
【答案要点】 
鹦哥岭的大学生选择的是“一种有远见的生活方式”,是因为他们胸有大志,确立了崇高的理想信念。
他们志向高远,放开眼界,不满足于现状,也不屈服于一时一地的困难与挫折,更不要斤斤计较于个人私
利的多少与得失。他们把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和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立志为祖国
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在为实现社会理想而奋斗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理想。社会理想是个人理想的凝聚和升
华,代表和反映着人们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归根到底要靠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来实现,并具体体
现在每个社会成员为实现个人理想而进行的活生生的实践中。当社会理想同个人理想有矛盾冲突的时候,
有志气、有抱负的人可以作出最大的自我牺牲,使个人的理想服务于全社会的共同理想。实现崇高的理想,
要从我做起,从平凡的工作做起。(也可围绕人生观、人生价值观、大学生择业观等原理展开论述) 
 
2.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1)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择业是起点,创业是追求。自主创业的天地广阔,大有可为。 
(2)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创业艰苦磨难多。因此,只有创业的思想准备是不够的,还需要创业勇
气,有勇气者才敢于创业、善于创业和成功创业。 
(3)要提高创业的能力。打破“学历本位”的观念,树立“能力本位’’的意识,努力提高自主创业
的能力。 
3.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 
(1)在艰苦中锻炼是成才的必要条件。艰苦是开发人的巨大潜能的一种重要动力。 “在艰苦中锻炼”
的本质,是对社会责任的自觉担当,也是对人生历程的自觉准备。“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不
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些格言警句都说明,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炼,是成长、成人、成才的必要条件。 
(2)社会实践是锻造人才的熔炉。要成为人才,只有通过实践。实践出真知,实践也是铸造人才的
大熔炉。实践不仅是人才成长的动力,而且是衡量人才的标准。对于大学生来说,在实践中成才的一条重
要途径是把自己的择业和创业定位于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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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一、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 
1.恋爱中的道德规范:尊重人格平等、自觉承担责任、文明相亲相爱。 
2.婚姻家庭关系具有自然和社会两重属性。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体现了某些自然规律对婚姻家庭所起
的制约和影响作用,如自然选择规律排斥近亲通婚等。自然属性仅是婚姻家庭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社会属性才是婚姻家庭的本质所在。 
3.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包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1)尊老爱幼。中国自古就是一个讲求父慈子孝的国度,“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的观念深入人心。 
(2)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我国重要的法律原则和道德规范,也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3)夫妻和睦。中国历来用“相敬如宾”、“琴瑟和谐”,以及“比翼鸟”、“连理枝”等来比喻和形容
夫妻之间的和睦关系。 
(4)勤俭持家。勤俭是家庭兴旺的保证,也是社会富足的保证。 
(5)邻里团结。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应该以礼相待,做到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宽以待人,团
结友爱。 
二、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1.婚姻法 
(1)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五项: 
①婚姻自由;②一夫一妻;③男女平等;④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⑤计划生育。 
(2)结婚的必备条件: 
①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必然要求,目的是维护公民的婚姻自主权。 
②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22周岁,女不得早于 20周岁。晚婚晚育
应予鼓励。 
③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婚姻当事人只有各自在未婚、离婚或丧偶的情况下才能结婚。有配偶而与他
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要承担法律责任。 
(3)结婚的禁止条件: 
①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②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4)结婚的法定程序: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条牛的,
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标志。     
(5)家庭关系 
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①夫妻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与其人身不可分
离而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在人格、身份、地位以及生育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
指夫妻双方在财产、扶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婚
前财产所有形式。 
②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具体包括: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
助的义务,即经济上的必要帮助和精神上的关心照顾,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父母与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
产的权利。此外,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养子女与养
父母的关系,与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相同。 
(6)离婚的原则:①保障离婚自由;②反对轻率离婚。 
(7)离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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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教育和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到婚姻登
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行为。 
②诉讼离婚,是指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虽系自愿离婚,但在对子女抚养或夫妻
财产分割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 
(8)关于军人和女人的特殊规定: 
①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 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9)离婚的后果 
离婚只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的血亲关系并不因此而消除,无论子女由哪方抚养,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故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当夫妻一方有下列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
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继承法 
(1)概念:继承专指财产继承,即自然人死亡后,按照法定程序,把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即
遗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在继承关系中,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接受财产的人称
为继承人;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 
(2)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四种。 
①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财产继承制度。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遗嘱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他生前所立的遗嘱内容,将其遗产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指定
的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
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共利益。 
③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者集体组
织的一种法律制度。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
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第四节  个人品德养成中的道德与法律 
 
一、个人品德及其作用 
1.个人品德是通过社会道德教育和个人自觉的道德修养所形成的稳定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它是个
体对某种道德要求认同和践履的结果,集中体现了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内在统一。 
2.个人品德具有鲜明的特点: 
(1)实践性。个人品德不是个人的某种先天禀赋,而是个人在实践中通过社会道德要求的内化锤炼
而成的一种特殊品性;不是一种单纯的道德意识现象,而是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的一种行为方式。 
(2)综合性。个人品德不是某种道德要素的表现,而是个人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
德行为的综合体现;不是个别的具体行为,而是个人行为的统一整体。 
(3)稳定性。个人品德不是偶然的、短暂的道德行为现象,而是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行为的稳
定倾向。 
 
【2015 年 30 题】个人品德是通过社会道德教育和个人自觉的道德修养所形成的稳定的心理状态和行
为习惯。它是个体对某种道德要求认同和践履的结果,集中体现了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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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内在统一,这表明个人品德是 
A.个人行为的统一整体及知、情、意、行的综合体现 
B.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行为的稳定倾向 
C.在实践活动中锻炼而成的一种特殊品性 
D.偶然的、短暂的道德行为现象 
【答案】ABC 
 
3.个人品德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个人品德对道德和法律作用的发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社会道德和法律要求只有内化为个人
品德,才能成为现实的规范力量。同时,个人品德提升的过程也是能动地作用于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过程,
它能够为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发展进步创造条件、提供动力。 
(2)个人品德是个人实现自我完善的内在根据。个人在行为过程中整合行为动机、确定行为目标、
自觉调控行为过程等都是个人品德功能和作用的体现。 
(3)个人品德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重要的主体精神力量。作为劳动主体的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
核心动力,而个人品德是决定人的综合素质的核心要素。 
 
【2010 年 11 题】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大多数人都以为是才智成就了科学家,他们错了,是品格”下
列名言与这段话含义一致的是 
A.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 
B.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 
C.不学礼,无以立 
D.是非之心,智也 
【答案】B 
 
【2014 年 14 题】近年来,从“彭宇案”掀起的轩然大波,到“扶老被诬伤老,好人败诉赔钱”等事
件的一再发生,使历来推崇“助人为乐”的国人遭遇了严重的道德考验。2013 年 8 月 1 日,《深圳特区救
助人权益保护规定》的正式实施,填补了国内公民救助行为立法的空白。为此,有媒体撰文《“好人法”
释放道德正能量》,认为该规定无疑会释放出挺好人、做好人的正能量,对社会的净化不无益处。法律之
所以释放道德正能量,是因为 
A.法律是道德的基础     B.法律是道德的前提     
C.法律是道德的归宿     D.法律是道德的支撑    
【答案】D 
 
二、道德修养 
个人品德的养成既要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采取正确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也要自觉地向道德
模范学习。 
1.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高度的自觉性是道德修养的一个内在要求和重要特征。首先,应有进行道德修养的强烈动机,这样才
能满腔热情自觉自愿地去学习、思考和体验,从而提升道德修养的境界;其次,应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教
育、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坚忍不拔、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地进行道德修养;最后,应正确地认识和评价
自己,发扬成绩,克服不足。 
2.采取积极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 
个人加强道德修养,还应借鉴历史上思想家们所提出的各种积极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 
(1)学思并重的方法,即通过虚心学习,积极思索,辨别善恶,学善戒恶,以涵养良好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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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察克治的方法,即通过反省检验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与行为中的不良倾向、不良念头,并
加以及时抑制和克服; 
(3)慎独自律的方法,即在无人知晓、没有外在监督的情况下,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按道德
要求行事,不因为无人监督而恣意妄为; 
(4)积善成德的方法,即通过积累善行或美德,使之巩固强化,以逐渐凝结成优良的品德; 
(5)知行统一的方法,即把提高道德认识与躬行道德实践统一起来,以促进道德要求内化为个人的
道德品质,外化为实际的道德行为。 
 
【2012年 11题】道德修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古人云:“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
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下列名
言中与这段话在含义上近似的是(   ) 
A.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B.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C.君子求诸已,小人求诸人 
D.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      
【答案】B 
 
【2013 年第 31 题】一位社会学家发现大楼的一块玻璃坏了,起初他没太当回事,没过多久,他发现
许多处窗户都破损了,经过调研后,他得出结论:一样东西如果有点破损,人们就会有意无意地加快它的
破损速度,一样东西如果完好无损,或是及时维护,人们就会精心的护理。这就是著名的“破窗定律”。
下列关于道德修养的名言与“破窗定律”内涵相近的是: 
A.非知之难,行之惟难,非行之难,终之斯难 
B.善不可谓小而无益,不善不可谓小而无伤 
C.小善虽无大益,而不可不为;细恶虽无近祸,而不可不去 
D.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答案】BC 
 
3.向道德模范学习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道德修养并不是脱离实际的闭门思过,而是人们联系社会实践在道德上的自我反省和自我升华。因此,
道德修养要与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活动相联系,与人们具体的道德行为相联系,与人们的
全部道德实践过程相联系。 
三、法律修养 
加强法律修养,重在增强法律思维。即照法律的要求观察、思考、处理法律问题。法律思维具有以下
特征: 
(1)讲法律。思考与处理涉及法律的社会问题,要以法律为准绳。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有时会遇到
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况。但是,即使人们感觉到某些法律规定不合
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视、违背或搁置法律。 
(2)讲证据。思考与处理涉及法律的社会问题,要以证据为根据,要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查清
案件事实,二是正确适用法律。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
实。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证据具有以下特征: 
①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 
③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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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讲程序。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4)讲法理。思考与处理涉及法律的社会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
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要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而且要求:①理由必须是公
开的;②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③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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