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蔡锦杰讲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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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信息:
第 0页
公安基础知识
蔡锦杰
第 1页
复习参考书
考生须知
一、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者掌握从事公安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专业基础知识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三、试题类型及分值
命题方式是采用计算机自动组制试卷,答题方式是使用机读卡答卷,判卷方式是
采用计算机判卷
公安部规定的试题类型:
1、判断题(40 题,每题 0.5 分)
2、单项选择题(35 题,每题 1分)
3、多项选择题(30 题,每题 1.5 分)
新旧教材比较
1、总的章节数没有变化,顺序微调,比如第四章第三节挪到第三章第三节。
2、从内容而言,因近几年法律法规修改较多,故分值较大的第六第七章修改较
多。
第 2页
3、每一个章节在一些细节上都有变化,考生尤其要注意。
学生复习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 细节记忆不准确——反复多做真题。
• 没有形成一个系统
• 不熟悉相关法条——如宪法、刑法、刑事诉讼、行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法律的相关知识
国家的权力体系
公安机关的地位
公安部为国务院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公安局为各地政府的职能部门,派出所为
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所以,考生首先明确,公安机关为我国的行政机关。
正如大纲中所说,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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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之中共机关
大纲中有关党的表述
1)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2)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对“党”忠诚。
3)四个忠于:确保公安队伍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
治本色。
绪论之人民
一、人民的地位
按照宪法的原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通俗来讲就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二、人民的含义与范围
从人民的对立面“敌人”来界定人民的范围。可以说“敌人”是公安机关专政的
对象,包括对敌对势力 ,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那么除去敌对势力,敌对
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其余的就是人民的范围了。
三、大纲中涉及人民的表述
1. 公安机关的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2. 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实质: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人民的利
益。
3. 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 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
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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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人民群众“的支持
6.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群众“路线
7. 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执法为“民”。
8. 坚持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
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9. 公安工作基本方针: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
10.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服务“人民”。
11.四个忠于:确保公安队伍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的政治本色。
第一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警察的起源
(一)含义
1、警察功能角度: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
行政力量。
2、警察主体角度:既指机构又指个人
注意:公安机关性质(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和警察性质(国家行政力
量)的区别
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司法力量。
(二)警察的起源
1、历史范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原始社
会没有国家,所以也就没有警察。
2、直接因素:由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突和社会秩序问题。
3、恩格斯说: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
下列关于警察的起源理解正确的有( )
A. 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
B. 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
C. 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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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原始社会没有警察
(三)警察产生的条件
条件 条件内容
经济条件 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
阶级条件 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
社会条件 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
政治条件 国家机器的形成
二、警察的发展
(一)萌芽时期的警察
1、时间: 氏族公社向奴隶制国家过渡过程中
2、功能: 氏族武装从不脱离生产(警民不分)到独立武装力量转化,并与对外
执行作战任务的军队开始有了分工。
3、同时伴生监禁行为、审判行为的萌芽
在警察萌芽期,同时伴生有监禁行为,审判行为的萌芽。( )
(二)古代警察
1、含义:古代警察是指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与官吏。
2、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没有专门的警察机关,也没有专职的警察队伍,警
察的职能是由军队、审判机关和行政官吏分别掌管的。
3、古代警察的特点:
(1)军警不分,警政合一。
(2)不依法:古代警察行使职权在法律上极不严格,神权、皇帝或长官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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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决定作用。
(3)私刑、私狱普遍存在。
对古代警察的理解正确的有( )
A.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没有专门的警察机关,也没有专职的警察队伍
B.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警察的职能是由军队、审判机关和行政官吏分别
掌管的
C. 古代警察经历了封建社会这样一个漫长的时期。
D.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官吏,称为古代警察。
(三)近代警察
1、近代警察的含义: 近代警察是适应资本主义制度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专门执
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
2、近代警察的建立
(1)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和
社会分工日益细密的必然结果。
(2)近代警察制度较早的国家是法国和英国。
管理体制 代表国家 大事记 其他典型国家
地方自治制 英国
1. 中世纪,建有治安法官制度
2. 1829 年,通过了《大伦敦警察法》,并由罗伯特•
庇尔建立了首都伦敦警察厅。
美国
中央集权制 法国
1. 1789 年,建立了保安官制度;
2. 1790 年,根据 《人权宣言》 建立了市政警察
3. 1801 年,拿破仑执政,建立了巴黎警察总局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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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警察之所以在西欧国家最早产生,其原因之一就是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政
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残酷剥削。
下列有关近代警察的理解,观点正确的有( )
A. 近代警察是适应资本主义制度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专门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
官吏
B. 近代警察发端于美国,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
C. 近代警察是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和社会分工日益细密的必然结果
D. 近代警察首先是在欧洲资本主义较为发达的国家建立起来的
世界各国警察,由于受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形成了哪两种警政管理体制?
( )
A. 地方自治制
B. 复合管理体制
C. 中央集权制
D. 地方分权制
中国近代警察
时间 创建者 名称 特点
1898年 陈宝箴(清朝) 湖南保卫
局
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
1905年 清政府 巡 警
部
第一个“全国性”专职警察机构(之
前在保定、天津创办了巡警局、警务学堂、
巡警学校)
1912年 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 “巡捕”、“巡警”改为“警察”
1927年 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 内政部警
政司
把地方警察机关改为“公安局”
1946年 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 内政部警
察总署
把地方警察机关改为“警察局”
将“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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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南京临时政府
B. 蒋介石
C. 清政府
D. 新中国
清政府先后在保定、天津等地创办( )。
A. “巡警局”
B. “警务学堂”
C. “巡警学校”
D. 内政部警察总署
1946 年,国民党政府设立“内政部警察政司”,各省、市、县警察机关改为“警
察局”。
3、近代警察的特征(与古代警察相比较而言)
(1)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
(2)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多层次的专门工作系统。
(3)近代警察强调法制。
(4)有统一的制式服装。
三、警察的本质和基本职能
(一)警察的本质
1、世界各国警察的本质是相同的。
2、警察有如下本质特征:
第一,鲜明的阶级性。警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
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必须与政体一致。
第二,手段的特殊性。警察是拥有武装强制、行政强制和其他特殊手段的行政力
量。
第三,广泛的社会性。
关于警察的本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制度不同,警察的本质也不同
B. 阶级基础不同,警察本质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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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管理体制不同,警察的本质也不同
D. 世界各国警察的本质是共同的
(二)警察的基本职能
1、含义: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
2、基本职能的内容和关系
基
本
职
能
内
容
政治镇压职能,体现了鲜明的政
治性和强烈的阶级性
对威胁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与国家安
全的政治势力实行镇压
社会管理职能,体现了广泛的社
会性和群众性社会性
运用行政管理手段,维护二定社会制度
下的社会秩序
关
系
相互依存,相辅相成。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前提,社会
管理职能是政治镇压职能的基础。政治镇压职能通常置于首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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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前
(二)新中国成立后
时间
地点 名称
创
立
者
特点
1927
年
1935
年 结
束
上海
中央
特科
周
恩
来
“党”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
的保卫组织。
1931
年
江 西
瑞金
国家
政治
保卫
局
临
时
中
央
政
府
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
安保卫机关
1938
年5月
延安
陕甘
宁边
区人
边
区
政
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
警察队伍,简称“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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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
察
府
1939
年
敌 后
抗 日
根 据
地
晋察
冀边
区公
安总
局、
晋绥
公安
局、
冀鲁
豫边
区政
府公
安总
局
边
区
政
府
锄奸保卫
1939
年
党 的
高 级
组 织
内部
社会
部
党
中
央
下设侦查、治安 、情报 、干
部保卫和中央警卫团等机构
解放区
(从农村转入城市)
时间 名称
东北
1946 年 4 月
哈尔滨市公安局(第一个在城市建立的公
安机关)
1949 年 1 月 东北公安总处改为东北公安部
华北 1948 年 5 月 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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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 年 7 月
中央军委公安部(在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
公安部的基础上组建)
1931 年 11 月建立的“中央特科”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央机关建立的最早的保卫组
织。
抗日战争中,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建立的锄奸保卫机构有( )。
A. 中央苏区公安局
B. 晋察冀边区公安总局
C. 晋绥公安局
D. 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安总局
成立于抗日战争时期的人民公安机关是( )
A. 中央特科
B. 社会部
C. 国家政治保卫局
D. 延安市警察队
下列关于中央特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中央特科由周恩来主持的中央特委直接领导
B. 中央特科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
C. 中央特科的主要任务是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
D. 中央特科的工作于 1935 年结束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安机关
1、“文革”前 17 年公安机关取得的伟大成就
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了公安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任务。公安工作的组
织形式由党的组织形式变为政权形式。
(1)10 月 15 日至 11 月 1 日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召开,10 月 19 日任罗瑞卿为
第一任公安部部长, 1949 年 11 月 5 日,公安部举行成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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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立了公安组织机构
地方 公安机关名称
中央和各大行政区 公安部
省、自治区 、直辖市 公安厅(局)
省辖市 公安局
县、市 公安局
省、自治区公安厅在各地行政公署设立派出机
构
公安处
直辖市、省辖市在各区设派出机构 公安分局
各县、市公安局和分局在街道、城镇 公安派出所
乡村 公安特派员
工矿、企业、文化 、教育等部门和重要机关
保卫局(部) 、处、科或特
派员
建国后,我国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公安厅(局)。
建国后,我国各县、市公安局和分局在乡村设立了公安派出所。
(2)清除反动势力的残渣、余孽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先后开展了
禁烟、禁毒、封闭妓院、改造妓女、收容改造乞丐、取缔反动会道门和打击封建把头
等活动。
(3)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镇反运动从 1950 年 10 月开始,到 1953 年 6 月结
束。严厉打击了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五个方面的
反革命分子。
(4)改造了大量战争罪犯。把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伪满战犯、伪蒙疆战犯
改造过来,取得了巨大成功。
(5)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卫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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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开
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对以下几个方面的敌对分子给予了严厉打击。
A. 土匪、恶霸
B. 特务
C. 反动党团骨干分子
D. 反动会道门成员
2、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公安工作遭受严重挫折
3、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中创新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安工作的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 转移经济建
设这个中心上来,实现了公安工作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
4、牢固地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
会主义法治理念,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公安
队伍的整体素质
和战斗力得到了新的提高。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
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性质决定职能、任务、职权
性质、职能决定任务
性质、任务决定职责
一、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表明了公安机关的阶级本质
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
公安机关的这一性质表明:
1、人民民主专政: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重要: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军队与警察是最主要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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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曾指出: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3、工具: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公安机关的这一阶级属性,使他与剥削阶级国家警察机关有明显不同:
区别 公安机关 剥削阶级国家警察机关
维护的阶级利
益
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 剥削阶级
专政对象 向敌对势力和一切敌视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
专政政权、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敌对分子
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
民群众
专政目的 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
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
平,乃至最终消灭剥削制度,消灭阶级压迫,实现
共产主义
维护剥削阶级的私有
制,维护剥削阶级的政
治统治。
与人民群众的
关系
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与广大人民群众是对立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一性质表明( )。
A. 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B. 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
C. 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D. 公安机关决定国家政权的生存
二、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1、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1)公安机关的武装性质,主要表现为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执行
武装性质的任务,配备武器装备。
(2)方式和手段:武装战斗、武装镇压、武装警戒、武装巡逻、武装守卫、武
装押解。
2、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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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职能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
部分。
3、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司法机关。
(1)根据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是刑事侦查机关,
依法承担刑事侦查、预审、采取或执行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羁押看管犯罪嫌
疑人和执行部分刑罚。
(2)与人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完成惩罚犯
罪的任务
公安机关是我国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 )
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公安机关是( )。
A.具有武装性质的机关
B.治安行政机关
C.司法机关
D.刑事司法机关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1、公安机关的职能的含义
指公安机关对国家和社会所起的效能和作用。
分类标准 内容
最基本的政治关系 基本职能:专政和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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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专业分工 侦查,保卫、治安管理能等;
不同的工作手段
镇压、打击、预防、处罚、强制、管理、教育和
服务
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的关系
区
别
对象
专政: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
民主:人民
手段
专政:打击、制裁、改造和监督
民主:保护、教育、管理
实质
专政: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上述专政对象实行的政治统治
民主: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人民的利益
联
系
1 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促进;
2 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
3 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
4 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就是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实行专政的
职能。( )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用以对付一切违法犯罪人员的。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分子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
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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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各自有着不同的工作内容。( )
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是( )。
A. 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
B. 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
C. 民主的对象是人民,专政的对象是敌人
D. 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四节 公安机关的宗旨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
1、宗旨:从事某项工作的意旨、目的。
2、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出历程
第 19页
时间 内容
1944 年 9 月
毛泽东为了纪念张思德同志写了《为人民服务》的文章,对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作了重要的阐述
1945 年 4 月,党
的七大
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写进了党的章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
邓小平指出,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们赞不赞成,应当成为
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
2000 年 2 月广东 三个代表
1995《人民警察
法》
第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
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关于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
“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
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
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毛泽东在哪个著作中最早提出的?( )
A. 《为人民服务》
B. 《改造我们的学习》
C. 《纪念白求恩》
D. 《论联合政府》
二、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1、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满意不…赞成不…答应不(邓小平——高兴不高
兴)…
2、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公安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
源泉:人民群众的支持
坚持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
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 )。
第 20页
A.最高准则
B.最大任务
C.最高选择
D.最高标准
( )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
A.上级领导的支持
B.同级党委的支持
C.人民群众的支持
D.同级权力机关的支持
三、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公安机关的宗旨主要是通过完成法律赋予的各项任务和神圣职责来体现的。
1、思想基础:树立宗旨意识
2、基本要求: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3、认真履行职责
4、提高服务质量
5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是促进公安机关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力量。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基本的要求是( )。
A. 人民群众喜欢什么就做什么
B. 帮助人民群众做好事
C. 帮助人民群众抓罪犯
D. 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
公安机关作为党的忠实工具,必须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
( )
A.为人民服务要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B.为人民服务要立足本职工作
第 21页
C.为人民服务要有过硬的本领
D.为人民服务要以民主职能为主,专政职能为辅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任务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与任务、职责的关系
1.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诸规定因素中的根本性决定因素,并由此决定公
安机关的任务、职能、职权。
2.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任务;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决
定了公安机关的职责
3. 公安机关职责是公安机关基本任务的具体化。
性质→职能、任务、职权
性质、职能→任务
性质、任务→职责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的。( )
一、公安机关任务的概念和类型
1、概念: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比如《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所确定的管辖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进行的工作内容。
2、任务分类:
(1)时间:目前和长远
(2)范围:局部和全局
(3)层次:基本和具体
3、新阶段的总任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
1、维护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 22页
3、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4、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
5、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这是《人民警察法》第 2条规定的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
(一)维护国家安全的含义及其内容(首要任务)
1、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
犯
2、内容——按时间顺序来记忆 ,注意不要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混淆
(1)积极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及时发现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
(3)坚决打击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使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同时警诫其他不法分子
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内容有( )
A. 积极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B. 及时发现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C.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划解社会矛盾和群众纷,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
治局面。
D. 坚决打击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重要任务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积极防范和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2、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
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依法划解社会矛盾和
群众纠纷,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人民内部矛盾、体现民主职能)
4、依法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1、人身安全:生命权、健康权
2、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秘密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就是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知识产权、人格尊严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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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
(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
1. 公共财产: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2. 个人合法财产
公共财产和( )都是我国法律保护的对象。
A.个人财产
B.集体财产
C.公民个人合法财产
D.国有财产
(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有力地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严
重刑事犯罪(注意对象) ,尤其是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要有力地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的破
坏活动,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 )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职责
一、公安机关职责的概念与特点
1、含义: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性质和任务→职责
2、特点:
(1)法律性:职责是由国家法律和法规所确定的;
(2)有限性:职责是有范围的,超过范围,就是越权;
(3)政治性:职责体现国家政权的根本属性
(4)行政性:职责反映了国家行政管理的部分职能
(5)责任性:是指公安机关及国家行政管理的部分职能其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履
行职责,如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将受到纪律乃至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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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性是公安机关职责的根本特征。
二、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
(一)内容
1.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刑事)
2.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治安工作)
3.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治安工作)
4.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治安工作)
5.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治安工
作)
6.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治安工作)
7.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8.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治安工作)
9.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外事警察)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边防警察)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
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刑事工作)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保卫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
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下列各项中,属于《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职责是( )。
A.民事调解
B.劳动教养审批
C.组织实施消防工作
D.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下列哪些属于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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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管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B.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C.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D.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
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 犯实行监督、考察
(二)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这里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2、“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
(三)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公安机关职责
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
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四)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形应当履行职责
(五)公安机关在公益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
1、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
助;
2、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
3、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4、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
四、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考试重点)
警种是依据警察职位及工作特征对人民警察作出的类别划分
1.治安警察的职责
1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2 处理治安案件;
3 管理特种行业;
4 查禁违禁物品;
5 预防犯罪;(无权处理,处理犯罪是刑警的职责)
6 了解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
7 预防和处理治安灾害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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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进行治安巡逻;(不是巡逻警察的职责)
9 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警种是依据警察职位高低对人民警察作出的类别划分。( )
进行治安巡逻是巡逻警察的职责。( )
2.户籍警察的职责
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
其主要职责有:
1 执行户口管理制度,
2 做好户籍管理、人口统计工作。
3.刑事警察的职责
1 刑事侦查人员
2 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化验员、鉴定员、警犬训练员等。
4.交通警察的职责
简称“交警”,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
主要职责:
1 依照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行人、车辆和驾驶人员
进行管理;
2 防止和处理交通事故;
3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 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负责维护交通设施、交通秩序,进行交通管理、处理交通事故的警察称为交通警
察。
5.外事警察的职责
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国(边)境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和我
国公民进出管理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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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我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入出境、居留、旅行进行管理;
2 对我国公民和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3 发现和处理来华外国人的违法犯罪活动;
4 保护外国人在我国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外事警察主要负责( )。
A. 对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出入境、居留、旅行进行管理
B. 发现和处理外国人在我国的违法犯罪活动
C. 发现和处理外国人的违法犯罪活动
D. 保护外国人在我国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6.巡逻警察的职责
简称“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线或一定地段用巡逻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
察。
1 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处理归治安警
察)
2 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处理归刑警)
3 参加处置灾害性事故;
4 维护交通秩序;(防止和处理交通事故归交警;秩序而非安全)
5 接受公民报警;
6 劝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事纠纷;
7 为社会和公民提供救助和服务等。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巡警的主要职责
A. 维护交通秩序
B. 防止和处理交通事故
C. 接受公民报警
D. 劝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
巡警的主要职责有( )等
A.侦查并处置突发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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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
C.维护交通秩序
D.劝解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民间纠纷
E.参与处置灾害性事故
7.网络警察的职责
总职责:依法维护网络安全,保护网民的利益,打击网络犯罪
具体任务:
(1)依法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
保护技术措施落实,维护信息网络安全秩序;
(2)防范和查处针对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和主要违法犯罪行为在信息网络中实
施的其他违法犯罪,协助查处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
(3)开展互联网信息巡查和处置,及时发现、处置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害信息;
(4)监督、检查、指导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承担国家网络
与信息安全的信息通报任务。
8.督察警察的职责
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监督的人民警察。
1 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2 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3 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
4 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5 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的执行情况;
6 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7 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8 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9 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10 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以及其他情况。
9.边防警察的职责
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察。边防警察
实行义务兵役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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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年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口等九城市试点
职业制人民警察
其主要职责有:
1 在陆地边防线和近海海域进行军事巡逻和警戒;
2 在边防口岸进行武装警卫;
3 依法管理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
4 在边岸和民航机场进行边防检查、安全检查;
5 防止非法越境,防范、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破环活动,保障国家安全。
10.消防警察的职责
消防警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人民警察。消防警察实行义务兵役制,属中国人民
武装警察部队序列。
其主要职责有:
1 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管理;
2 预防、警戒和扑灭火灾;
3 对企业专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
4 向群众进行防火、灭火的宣传教育。
消防警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人民警察,消防警察主要职责有( )
A. 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管理
B. 预防、警戒和扑灭火灾
C. 对企业专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及个人消防活动进行业务指导
D. 向群众进行防火灭火的宣传教育
全部实行义务兵役制的警种是( )。
A.边防警察
B.巡逻警察
C.消防警察
D.外事警察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权力
一、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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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1、是指宪法、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为履行职责,依法采取的权威性措施和手段。
2、它是国家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公共行政权力。
3、权力=权限
以下关于公安机关 权力解释错误的是( )
A. 公安机关的权力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
B. 进行警务活动时采取的暴力手段
C. 它是国家政治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D. 赋予权力的目的是为了履行职责
(二)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
1、法定性: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范围和滥用职权。
2、国家意志性:就每一位公安民警而言他是代表公安机关行使公权,是国家意
志的执行者。
3、强制性:特殊强制性,公安机关权力以暴力为后盾。
4、专属性:公安机关职权的归属,在主体上具有专属性特征,即权力行使主体
只限于公安机关。
5、单向性:是国家意志的单方面表示,不以当事人同意与否为条件。
公安机关权力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
A. 法定性
B. 一般强制性
C. 特许性
D. 单向性
公安机关权力的单向性,是指公安机关各项权力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反映的是国家意志。
二、治安行政管理权
1、治安行政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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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安行政处罚权
3、治安监督检查权
4、治安行政强制权
(一)治安行政处置权
1、对象:特定的人、物、事、场所
2、手段:
(1)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向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发出的作为、不作为和约束的指
令。这种命令又称“警察命令”
(2)禁止与取缔:宣布禁止,予以取缔,并对违禁者予以法律制裁。
(3)许可:审核批准、决定、登记、颁发证照、指挥等形式表现出来。
警察命令简称“命令”,是指公安机关的行政领导向人民警察发出的作为、不作
为和约束的指令。
(二)治安行政处罚权
1、含义: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法规的规定实施的
行政处罚。
2、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和驱
逐出境(外国人)
(三)治安监督检查权
对象: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
(四)治安行政强制权——第六章第二节
1、对象:人身和物品(无场所)
2、种类: 强制传唤、强行带离现场、强制拘留、强制隔离、约束特定的人、盘
问检查等。
( )不属于治安行政强制种类的内容
A. 强制传唤
B. 强制拘留
C. 强制带离现场
D. 拘传
三、公安机关刑事司法权——第六章(重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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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权
2、侦查权
3、刑事强制权
4、刑罚执行权
(一)立案权
1、立案:刑诉的一个独立程序,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
2、意义:只有经过立案,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才有合法的依据,才能行使侦查
权力。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4、立案的标准: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自己管辖
5、立案的程序:
(1)受理:
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
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等材料
自诉人的起诉材料
(2)受理后的三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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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立案: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自己管辖
不予立案: ①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 ②不需要追
究刑事责任的
移送主管机关处理:不属自己管辖的
立案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程序,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 ( )
(二)侦查权
公安机关的侦查权由下列具体权力组成:
1、收集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
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三)刑事强制权的构成
1、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象中没有财产)
2、组成: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提请逮捕和执行逮捕
刑事强制权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行使的强制权力,下列属于刑事强制权的有( )。
A. 对犯罪嫌疑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B.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拘留
C.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逮捕
D.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请逮捕和执行逮捕
(四)刑罚执行权的内容——主刑和附加刑
刑种:
1、主刑
(1)限制自由——管制 (社区矫正、禁止令)
(2)剥夺自由——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3)剥夺生命——死刑
2附加刑:三种适用方法
(1)剥夺财产——罚金与没收财产
(2)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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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剥夺居留权——驱逐出境
3、公安机关负责以下刑罚的执行:
(1)短期有期徒刑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
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公安机关代为执行刑罚。
(2)拘役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3)驱逐出境执行。
四、警械、武器使用权及其构成——可以使用
《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
依法享有使用
警械、武器实施管理、守卫、保护、制服和杀伤(不是杀死)的权力。
1、有权依法对警卫、守卫、守护目标采取武装保卫措施,以确保其绝对安全;
2、有权采取武装追捕、押解、看押、巡逻等措施
3、有权运用武装力量进行边防检查、边境守卫;
4、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
以使用警械;
5、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
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人民警察在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应
当使用武器。 ( )
五、紧急状态处置权及其构成
紧急
状态
处置
情形
对象或者
措施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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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
优先
权
优先乘坐和优先
通过
履行职责的紧急需
要
公共交通工具 经出示相应证件
优先使用 侦查犯罪的需要 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场地和建筑物
紧急
征用
权
紧急处理暴力犯罪
或重大治安灾害事
故、追捕逃犯、抢险
救灾的需要
人员、物资和场所
紧急
排险
权
在紧急处置重大灾
害事故或平息叛乱
时,在不得已的情况
下
紧急状态
处置
情形 对象或者措施 程序
管制权
交 通 管
制
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停
留
现 场 管
制
对 严 重危
害 社 会治
安 秩 序的
突发事件
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
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
即予以拘留。
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
人民政府批准
戒严执行权
战 时 或平
时 面 临重
大 紧 急事
件
交通管制、宵禁等特别管理
措施;出入戒严地区的人
员、车辆必须持有本人身份
证件和戒严实施机关按指
定的时间和路线出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
务院作出决定
戒严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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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戒严适用情形:在发生严重危及国家的统一、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安全的动乱、
暴乱或者严重骚乱,不采取非常措施不足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
全的紧急状态时,国家可以决定实行戒严。
2、戒严决定权:
(1)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戒严令;
(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由国务院决定,国务院总
理发布戒严令。
3、戒严执行: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向中央军事
委员会提出
,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派出人民解放军协助执行戒严任务。
下列哪几种权力属于公安机关的紧急状态处置权( )。
A、紧急优先权和紧急征用权
B、紧急排险权
C、治安行政强制权
D、戒严执行权
紧急征用权在以下哪些条件下可以行使? ( )
A. 一般刑事案件
B. 治安案件
C. 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D. 暴力犯罪
管制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
为,可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物品的通行或停留,必要时可以采取
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
下列关于管制权的叙述,正确的有( )。
A. 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刑事犯罪,可在一定的区域和时
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停留,必要时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
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C. 人民警察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人群,并将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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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D. 管制权属于刑罚执行权
戒严视涉及地区的大小,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或公安部作出决定。
第三章 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内容
一、公安工作的含义
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
策、法律、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是我国政府的行政行
为。同时,公安工作也包括公安机关依法对自身事务规范的管理活动。
(一)公安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1、国家安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受侵犯,我国的国家
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
2、社会治安秩序
(1)由法律、法规——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治安法规
所确认和维系的社会秩序。
(2)包括社会公共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
秩序。
(二)公安工作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行政行为
1、公安工作是由人民警察以国家名义按照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社会行政管
理,执行国家意志,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活动。
2、其内容是由法律和公安法规所确定,必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来实施。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以( )名义开展公安工作。
A、执政党
B、人民
C、国家
D、法律
公安工作是我国政府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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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由法律、法规——主要是( )以及其他治安法规所确认和
维系的社会秩序。
A. 《刑法》
B. 《刑事诉讼法》
C. 《治安管理处罚法》
D. 《民法》
人民警察以( )进行社会行政管理。
A. 党的名义
B. 国家名义
C. 人民的名义
D. 个人名义
公安工作的内容是由法律和( )所确定,必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来
实施。
A、行政法规
B、部门规章
C、地方性法规
D、公安法规
二、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公安领导工作
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是指各级公安机关首长所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政治领导工
作、行政领
导工作和业务领导工作。
(二)公安政治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
1、公安政治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队伍战斗力生
成的重要构
成要素,是公安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根本保证。
2、公安队伍建设就是对公安民警在政治上、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工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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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上加强教育
和训练。
(三)公安指挥工作
公安指挥工作,是指公安指挥实施系统的工作,主要负责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
各业务部门
和专业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具体指挥,接收“110”报警,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
事故的现场
指挥、处置与救助等工作。
公安指挥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A. 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
B. 各业务部门和专业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具体指挥
C. 接收 110 报警
D. 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与救助
(四)公安专业工作
公安机关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公安专业工作实
现的。公安专业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
1、刑事司法工作;
2、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3、保卫工作;
4、警卫工作等。
公安机关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主要是通过( )实现的。
A. 公安领导工作
B. 公安专业工作
C. 公安政治工作
D. 公安法制工作
1、刑事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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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安全保
卫工作
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特殊使命,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尖锐性和
复杂性的特点
刑事侦查工
作
采用专门调查方法和强制性措施
刑事强制工
作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申请和执行,无权决定逮捕)
羁押工作
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关押看守
执行刑罚工
作
短期有期徒刑执行、监外执行、缓刑执行、假释执行、管制执行、拘役执
行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联系第二章第三节中刑事司法权中的刑罚执行
权)
刑事强制是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 )的工作
A.拘传
B.取保候审
C.监视居住
D.拘留和逮捕
刑事侦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
A. 阻止和打击国际恐怖活动和国外、境外犯罪组织、犯罪分子以及黑社会组织
的渗透活动
B. 预防、制止和减少刑事犯罪的发生
C. 及时发现犯罪、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打击犯罪
D. 加强治安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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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关押看守的工作属于( )。
A. 羁押工作
B. 刑事侦查工作
C. 执行刑罚工作
D. 刑事强制工作
发现犯罪、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打击犯罪,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保卫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属于( )
A. 公安专业工作
B. 刑事司法工作
C. 刑事侦查工作
D. 刑事强制工作
2、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主要任务:
①预防违法犯罪,(无权处理)
②查处治安案件
③组织群众治安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户籍管理工作
①主要包括户籍登记和户籍证明工作。
②工作内容:居民身份证及其他人口证件的签发和验证工作。
(2)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主要指对人群聚集或进行公众活动的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如对车站、
码头、机场、文娱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展览场馆以及公园、风景区等场所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
注:公共场所的含义就是不特定的人进出的地方
(3)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全国性:旅店业、刻字业、印刷业、旧物收购寄卖业
(4)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
管制刀具、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
危险物物品的特点是具有较强的杀伤力,可能会危及到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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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剧毒物品的区别
下列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的特种行业范围的是( )。
A. 旅店业
B. 歌舞娱乐业
C. 刻字业
D. 旧物收购寄卖业
下列物品不属于民用危险物品的是( )。
A. 可卡因
B. 剧毒物品
C. 管制刀具
D. 放射性物品
(5)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内容:
①对城乡道路交通实行管理,
②预防和查处交通事故,保证交通安全与畅通。
(6)消防工作
(7)边防工作:
①边防治安:维护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保护国界安全的不可侵犯性。
②边防检查:对过境人员的检查、出入境交通工具的检查、监护及对违章违法事
件与案件的查处。
公安机关在边防检查工作中,有权对出入境口岸过境人员、交通工具实施检查、
监护,但无权对违章违法事件与案件进行查处。 ( )
(8)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的出入境管理工作
①对外国人在中国的入境、出境、居留、旅行实施管理,保护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发现和处理外国人的在华的违法犯罪活动,处理国籍问题。
②中国公民的范围:对出入境的中国公民、华侨、港澳台同胞、边境居民。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中不包括对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管理。 ( )
第 43页
(9)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国务院 1994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②内容: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
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3、保卫工作
(1)机关团体保卫工作
机关团体保卫工作主要指对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
县的党政部门(县级以上的党政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民主党派以及其
他群众团体所进行的保卫工作。
(2)企业保卫工作
工厂、矿山、财贸、邮电、水产
(3)事业单位保卫工作
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新闻、广播、电视——科教文卫体、媒体
(4)部门系统保卫工作
铁路、交通航运、民用航空、森林
(5)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企业保卫工作主要指对( )等企业单位所进行的保卫工作。
A.财贸
B.工厂、矿山
C.邮电
D.广播、电视
4、警卫工作
警卫工作是为
(1)确保党和国家领导人,来访的重要外宾,
(2)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机关
(3)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所进行的警戒、保卫工作。
住地警卫、随身警卫、 路线警卫、现场警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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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警卫工作范围的党政领导机关是( )。
A.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机关
B. 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党政领导机关
C. 县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
D. 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
(五)公安机关事务综合管理工作
指公安机关办公厅、室,调研统计、信访、文书档案等部门的工作,它为领导决
策指挥、政策制定、公安机关常态运行等提供综合管理和服务活动。
主要内容:为公安领导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调查研究、组织实施领导决策、
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公安机关公文写作,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组
织会议、办理信访、协调工作关系等。
(六)警务保障工作
广义的警务保障包括政治、法律、体制、警察人力、情报信息、经费、装备、科
技、环境资
源、社会福利等方面。
狭义的警务保障主要是指经费保障、装备保障、被装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
技术手段保
障、后勤服务保障等。
(七)公安法制工作
1、公安法制工作,是指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依照自己的职责权限,编制立法
计划、案件审核把关、执法监督检查、法制调研和宣传教育等事关公安立法、执法的
活动
2、公安法制建设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石,是全面提高公安工作水平的重要支撑。
3、公安法制工作包括公安机关内部的法律事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以及劳动
教养案件审批、行政案件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等。
4、公安法制工作主要内容有:
(1)研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起草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负责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
(4)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
(5)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调查、专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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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6)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
(7)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
(8)参与刑事司法协助、引渡条约、国际警务合作和重大涉外案件处置等法律
事务;
(9)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
(10)各级公安机关决定由法制部门承担的其他工作。
(八)公安教育与科研工作
1、公安教育与科研工作,是为公安队伍提供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保障的专门工
作。公安教育有学校教育和民警在职教育,通过公安教育活动使公安人才在数量上得
到补充,素质上得到提高。
2、公安科研包括社会科学的研究和技术科学的研究。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特点
一、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 (六个结合)
1、阶级性与社会性相结合的特点
(1)阶级性
①各个国家警察工作共有的:警察与国家一致,即与国体一致、与政体一致、与
国家意志一致,成为国家忠诚的统治与管理工具。 (统治——敌人;管理——人民)
②我们国家公安工作的特色:必须与我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
(2)社会性
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每个人。
国家要求警察必须与国体相一致,与政体和国家意志相一致,成为国家忠诚的
( )工具。
A. 管理
B. 统治与管理
C. 管理与服务
D. 保卫
2、隐蔽性与公开性相结合的特点
(1)原因:工作对象的隐蔽性和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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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秘密工作与公开工作
①秘密工作:不使对方察觉或了解意图。
②公开工作:被对方了解、认识直至使对方配合。
③两者关系:相辅相成、没有主次之分。秘密工作需要公开工作进行掩护,秘密
工作寓于公开工作之中,公开工作需要秘密工作作后盾,并为秘密工作的开展创造条
件。
( )的隐蔽性和公开性,决定了公安工作的隐蔽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A.工作方式
B.工作对象
C.工作过程
D.工作手段
3、打击与保护相结合的特点
(1)由公安工作的对象所决定的。
(2)打击:对于侦查破案、拘留逮捕、审讯、处置突发暴力事件、制裁违法犯
罪等项工作,公安机关的工作对策主要是以强制力进行打击;
(3)保护:对于警卫守护、巡逻执勤等项工作,公安机关的工作对策则主要是
保护
(4)打击与保护并重(无主次之分):公安工作的有些对策,如治安管理措施本
身既有打击又有保护的双重作用。
对于警卫守护、巡逻值勤等项工作,公安机关的工作对策主要是( )
A.打击
B.保护
C.打击与保护并重
D.防范
公安工作的( )决定了公安工作具有打击与保护相结合的特点。
A.方式
B.对象
C.内容
D.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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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制性与教育性相结合的特点
(1)强制性:国家暴力,武装的、特殊的手段作保障
(2)教育性:教育既对人民也对犯罪分子
公安教育工作不仅是对广大群众要实行教育,就是对违法犯罪分子在实施打击的
同时也要实行教育。 ( )
5、集中性与分散性相结合的特点
(1)集中性:即统一性,
适用:
①国家意志、实行宏观决策、领导与指挥;
②战略战役部署与实施上
③法制与政策的结合上
④在多部门横向协同上
(2)分散性:
①原因:犯罪分子不是在同一时空内出现的
②适用:高度分散的、隐蔽的,又不断衍生的犯罪分子,不宜采用“大兵团作战”
模式
问题:“大兵团作战需要集中还是分散?”
(3)两者关系:相互依存的、相辅相成的
对于高度分散的、隐蔽的、又不断衍生的犯罪分子,应该采用“大兵团作战”,
强调集中性,以提高效率。( )
犯罪分子是在不同时空出现的,这就决定了公安工作的( )。
A. 集中性
B. 集中性与分散性并重
C. 以集中性为主,以分散性为辅
D. 分散性
6、政策性与法律性相结合的特点
(1)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是制定法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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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是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规范化,所以执行政策与执行法律是一致
的。
7、行政性与司法行政相结合
(1)行政性:体现了公安机关作为政府机构依法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
(2)司法性:体现了公安机关履行刑事法律规定的部分职责,它是中国特色公
安工作的鲜明特征。
8、 管理性与服务性相结合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要处理好执法、管理、服务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在管理
中做到为民服务,在创新服务中实现有效管理。
下列不属于公安工作整体上特点的是( )。
A.集中性和分散性相结合
B.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
C.打击与保护相结合
D.公开性和强制性相结合
二、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
1、复杂性:形势和工作对象的复杂
2、艰苦性:连续作战、超负荷工作;自然环境和执法环境
3、危险性:
4、风险性:是指有些专门业务工作由于环境因素或内容特殊可能引发不幸事件
的发生,或者一个事件、一段经历可能产生我们所不希望的后果。
国家要求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与政体一致,与国家意志一致,成为国家忠诚的
统治与管理工具,这是公安工作( )的体现。
A.阶级性
B.社会性
C.危险性
D.专政性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和要点
(一)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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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决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
2、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3、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式。
4、是公安工作党委领导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政府三者有机结合的新
形式,是公安工作党委领导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
( )是党和政府全面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A. 依法治国
B.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C.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D. 群防群治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要点:
1、领导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
2、实施力量:综合性的
3、手段和措施是综合性的: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文化的、法律
4、目标也是综合性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力量是( )。
A.各级党委
B.各级党委和公安司法机关
C.各级党委和政府
D.各级政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
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
(一)打击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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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采取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政策
3、必要时在全国范围或较大区域内开展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集中统一的打击行
动。这一行动,多数情况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当地社会治安情况出发,主动
地和有节奏、有准备、有重点地开展集中打击或专项斗争。
( )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A. 打击
B. 防范
C. 教育
D. 建设
(二)防范:基本措施
1、提高群众治安防范意识
2、健全治安防范制度
3、加强预防设施的建设,检查、堵塞各种治安漏洞。
4、要建立预警制度,通过治安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不断提高对治安危害的预见
性,加强超前控制。
积极的预防工作,是减少各种治安危害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 )。
A. 基本措施
B. 根本措施
C. 前提条件
D. 战略性措施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积极的预防工作是减少各种治安危害和维护治安秩序的
基本措施,应对广人社会成员进行治安形势和违法犯罪发展趋势的教育,不断提高人
民群众的( )。
A、财产安全意识
B、自我安全意识
C、治安防范意识
D、人身安全意识
(三)教育:战略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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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治安危害的社会教育是多层次的:
1、全社会普遍进行的正面教育
2、有针对性的教育
3、对造成治安危害的有关人,在执法过程中进行的教育工作
4、制裁后的教育管理工作
防治治安危害的社会教育是分层次的,街道综治办开展的社区成员的政治思想、
法 制、道德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是对全社会的( )。
A、针对性教育
B、专门性教育
C、执法性教育
D、普遍性教育
(四)管理:重要手段和基础工作。
1、治安行政管理既有行政强制性,又有行政说服性
2、必须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发动群众的自治管理
( )是减少治安危害,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直接维护社会治安
秩序的基础工作。
A. 加强行政管理
B. 加强防范
C. 加强打击
D. 加强教育
(五)建设:关键所在
1、治和建的关系:边治边建,治中有建。
2、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规范建设
(1)思想建设:用科学的综合治理的理论与知识武装头脑
(2)组织建设:整顿建设好办事机构和城乡基层组织。
(3)规范建设:建立健全有关综合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体系
加强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 ),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
A. 思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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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制度建设
C. 组织建设
D. 规范建设
(六)改造:特殊预防
1、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2、实行改造工作的“向前、向外延伸”
监狱和劳动教养管理机关要坚持( )的方针,不断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实
行改造工作的“向 前、向外延伸”,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改造工作。
A. “教育”
B. “感化”
C. “改造”
D. “挽救”
三、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党全社会的任务
首先要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同时,公安机关要在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积极完成
以下任务:
(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是打击的重点和关键,是搞
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记“重拳”。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
1、建立多层次的群防群治网络和社会治安控制体系,增强全社会的预防和控制
犯罪能力。
2、打击和防范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两手,二者互相补充、
互相兼容。
(三)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密各项治安管理措施。
2、把治安管理同各项经济活动的管理、社会生活的管理结合起来。
( )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两手,二者互相补充,互相
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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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管理与教育
B. 打击与防范
C. 建设与改造
D. 防范与教育
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是打击的重点和关键,是搞好
( )的一记 “重拳”。
A. 严打整治
B. 群防群治
C. 打防并举
D.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六章 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
第一节 公安刑事司法
一、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职权
1、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
2、具体工作:侦查、拘留、执行逮捕(无权批准和决定逮捕)、预审和部分刑罚
的执行
3、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1)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
(2)决定、执行强制措施;
(2)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
(3)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4)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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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
(5)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
的,代为执行刑罚;
(6)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二、公安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刑事司法
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一)尊重和保障人权
(二)依靠群众的原则
1、依靠群众提供证据或者协助调查。
2、依靠群众实施扭送。
3、依靠群众参与部分刑罚的执行。
(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四)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五)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六)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接受监督的原则。
(七)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原则。
只有经过查证属实的口供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八)不得强怕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原则。
(九)尊重各民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的原则。
(十)各地区公安机关之间加强协作和配合的原则
某犯罪嫌疑人是少数民族,在讯问中他要求使用本民族语言,在这种情况下,公
安机关应当为他配备翻译人员。
某厂发生重大盗窃案件,公安机关在打工的左某宿舍内发现赃物而将其拘留。在
询问中左某始终辩解自己没有实施盗窃,希望公安机关能查明真实情况,还自己清白。
公安机关多方查证,也未收集到充足证据证明该案左某所为,将左某释放。这体现了
( )。
A.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原则
B. 依靠群众的原则
C. 保障诉讼人参与诉讼权利的原则
D. 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接受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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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行为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象:犯罪嫌疑人
(二)程序
1、实施人员:侦查人员(不是调查人员)进行,不得少于 2人
2、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
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
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3、地点:
(1)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2)不需要拘留、逮捕: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到所
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
(3)现场:经侦查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
4、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如实回答。
(2)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5、应当制作讯问笔录:
(1)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
(2)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
(3)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其他重大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
行录音或录像。
(三)讯问中的特殊程序
1、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
(1)由熟悉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具有一定办
案经验的侦查人员进行。
(2)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3)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
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
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2、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3、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
第 56页
4、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侦查讯问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在我国,对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都应当如实回答。
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
人民警察都有权利讯问犯罪嫌疑人。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应讲清有关事实,不能作无罪的辩解。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
(一)对象:证人、被害人
(二)程序
1、实施:侦查人员,2人以上
2、地点:
(1)现场询问:出示工作证件。
(2)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询问:
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
(3)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
言。
3、询问应当个别进行(讯问亦分开)
4、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
隐匿罪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5、询问不满 18 岁的证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无教师)到场
6、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 )。
A、要如实地提供证据
第 57页
B、要如实地提供证言
C、有意作伪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D、隐匿罪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询问证人都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 )
某案件涉及证人、被害人 5人,办案的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为获取破案线索和证据,
采用召
开“座谈会”的形式,将他们召集到一起进行询问。 ( )
公安机关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
朱某(15 岁)和其父(聋哑)共同目睹了一起抢劫银行的犯罪,公安机关找到他
们,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询问朱某必须通知其父或其母在场
B.应当单独询问朱某之父
C.询问朱某之父可以由其当翻译
D.应当将朱某和其父带到公安机关一起询问
三、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
(一)现场勘验
1、对象: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和痕迹
2、方式:拍照、绘图、录像、文字记载
3、持有《刑事犯罪现场勘查证》
4、实施人员:侦查人员;必要时,也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
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现场勘验
5、程序:侦查人员接到通知,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妥善保护现场,注意保全证
据
(二)物证检验
1、侦查人员进行;
第 58页
2、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检验
(三)尸体检验
1、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由法医或者医师进行。
2、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侦查机关有权决定解剖,但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四)人身检查
1、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
人身进行检查。
2、批准:除紧急情况外,人身检查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强制检查的对象:只针对犯罪嫌疑人。
4、特殊情形: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5、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李某声称随身携带的 3万元现金被王某盗窃,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获取证据,
欲对二人进行人身检查,遭到拒绝,侦查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二人实施了强制检查。
( )
除紧急情况外,人身检查必须经( )批准。
A.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B.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C. 市级以上
D. 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勘查现场时,应当持有《刑事犯罪现场勘查证》。( )
尸体检验应在法医的主持下进行。( )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侦查机关有权决定解剖,而不必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只能由( )进行。
A. 两名以上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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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
C. 指定的专门人员
D. 女工作人员
某甲在路边发现了一具尸体,遂报告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勘验后发现尸体表面
无伤口,死因不明,于是决定解剖。但这时死者的父亲某乙坚决反对。那么公安机关
应该如何作出决定( )。
A. 应尊重某乙的意见,不进行解剖
B. 提请人民检察院作出解剖尸体的决定
C. 解剖尸体,并通知某乙到场
D. 说服某乙后进行尸体的解剖
根据刑诉法规定,对下列哪些人员可以强制检查。
A. 犯罪嫌疑人
B. 嫌疑人家属
C. 受害人
D. 证人
(五)辨认
1、辨认主体: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证人
2、辨认对象: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犯罪嫌疑人
3、程序: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4、辨认笔录:应当制作为《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盖
章
(六)侦查实验
1、定义:侦查实验是指为了查明或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实或现象,在某种
条件下能否发生或如何发生,而模拟案件原有条件,将该事实或现象实验性地重新加
以演示的一种侦查行为。
2、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3、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4、应当制作《侦查实验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侦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 60页
某公安机关在侦查罗某涉嫌盗窃一案时,为验证罗某供述爬天窗钻入现场的情节
是否属实,让身材和动作能力与罗某相识的侦查员按照罗某供述路线重演进入现场。
这种侦查措施是( )。
A. 现场勘验
B. 人身检查
C. 物证检验
D. 侦查实验
四、搜查
(一)对象: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
(二)程序:
1、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2、由侦查人员进行,不得少于 2人
3、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时(前提条件),遇有紧急情
况,不用搜查证也可以搜查
4、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单位负责人或者其他见证人
在场。
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
(三)搜查结果
1、制作《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
证人签名。
2、如果被搜查人拒绝签名。被搜查人在逃,他的家属拒绝签名或者不在场的,
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搜查时,必须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
五、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1、对象:与案件有关的有罪或者无罪的财物、文件
2、目的:收集和保全证据,防止证据被毁损或被隐匿
3、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
件持有人查点清楚,
4、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三份,清单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 61页
4、保管、封存:
(1)对象:对于需要作为证据但是不便提取或者不需要查封、扣押的财物、文
件。
(2)程序: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可以交财物、文件持有人保管或
者封存。
(3)开具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
给财物、文件持有人,另一份连同照片或者录像资料附卷备查。
5、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后,通知邮电机关检交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
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
6、对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妥善保管或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损
毁。
对决定扣押的物证、书证,要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 )。
A. 一式一份
B. 一式二份
C. 一式三份
D. 一式四份
六、查询、冻结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
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
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七、鉴定
1、对象: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痕迹、人身、尸体。
2、需要聘请本公安机关以外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
机关发给聘请书。
3、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同时附上鉴定机构和鉴
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对鉴定意见,办案部门或侦查人员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有异议的,可以
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八、技术侦查措施
第 62页
1、含义:经过严格批准,为了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借助于现代技
术和设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实施记录监控、
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
所监控等措施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
2、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3、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
他用途。
4、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
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九、通缉
1、对象: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越狱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
犯。
2、为了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
2008 年 5 月 2 日,李某诈骗邻居现金 20 万元后逃跑,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实施通
缉。
刑事强制措施
主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现行犯的人身自由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
1. 拘传
2. 取保候审
3. 监视居住
4. 刑事拘留——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刑事拘留
5. 逮捕——公安机关无权决定逮捕
6. 公民扭送
公安刑事司法中刑事强制的措施不包括( )。
A.取保候审
B.监视居住
C.拘传
D.传唤
第 63页
刑事强制措施是对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
的统称,而不包括对财产权加以限制的强制方法。 ( )
一、拘传——目的是为了讯问
(一)对象:未被羁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二)适用情形:
1、根据案件情况应予拘传的
2、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拘传的适用对象为( )。
A.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B.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C.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D.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某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未被羁押,办案人员为核实案情传唤其到案接受讯问,
王某无正当理由未到案。此时,对王某应采取的措施是( )。
A. 逮捕
B. 刑事拘留
C. 通缉
D. 拘传
拘传适用的条件是( )。
A.经过两次传唤
B.根据案件情况应予拘传的
C.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
D.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三)程序:
1、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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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行人员不得少于 2人
4、时间:
(1)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5、拘传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期间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下列关于拘传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拘传可由派出所批准
B. 拘传时应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
C. 拘传前应先传唤
D. 拘传连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
二、取保候审
1. 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2. 执行:公安机关
(一)适用情形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
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5.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二)申请人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
(三)方式
1. 财产保:
2. 人保:无力交纳保证金的;未成年人或者具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情形的;
3. 两种方式不能够同时对同一个人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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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人
1、保证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
机关报告。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
A. 与案件无牵连
B.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C.有固定的收入和住处
D.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五)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张某系海成县刘家镇人,1997 年 7 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张某在取保候审
期间的哪些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 )。
A. 离开本县到另一县赶场贩卖产品,两日内才返回
B. 在传讯的时候因交通事故未能到案
C. 将扎人的刀子扔到枯井里
D. 请证人吃饭,要证人作证时多多关照
(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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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2、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
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3、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七)违反上述规定的后果
1、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2、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
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八)期限
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下列关于取保候审的说法错误的有( )。
A. 公安机关可以责令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同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B.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住所
C.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D. 取保候审期间应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三、监视居住——公安机关执行
(一)对象
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
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6、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
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公、检、法机关依法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住所,并限制其行
动的强制措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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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传唤
B.拘传
C.监视住所
D.取保候审
(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
A.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
居所
B.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C.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D.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三)被监视居住场所
1、犯罪嫌疑人的住处;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24 小时内通知家属;可以折抵刑期)
3、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
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
行(24 小时内通知家属;可以折抵刑期)
4、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四)监视居住的方法
1、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
2、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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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期限
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不得超过 6个月。
四、刑事拘留
(一)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
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
2、被害人或者目击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下列情形中,不应当拘留的是( )。
A.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重大嫌疑分子
B.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C. 虽有犯罪行为,但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D.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被告人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的是 ( )
A.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B. 被害人或者目击者指认他犯罪的
C.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D.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违法证据的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
1、决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
2、执行:公安机关,必须出示拘留证。
3、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 24 小时。
4、24 小时内必须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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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家属原因和处所,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
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除外。
6、认为需要逮捕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 1-4 日,第七种情型的可延长至 30 日。
7、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
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某县公安局刑警队在办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导致的伤害案件时,拘留自首的行凶人
于某。经讯问 于某询问多名现场证人并核实其他证据,发现于某只是与邻居发生争
吵而引起了斗殴,真正动 手致人伤害的是其儿子于某某。此时,对于某( )。
A.可以释放
B.不得释放
C.必须立即释放
D.应提请批准逮捕
照刑诉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属于在拘留时限上可以延长至 30 日的规定。
A. 对于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B. 对于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C. 对于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D. 对于暴力犯罪的重大嫌疑分子
王某、陈某、江某长期结伙流窜作案多起,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案情复杂,情况
特殊。对该
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 30 日。( )
对被拘留的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应当在拘留后的( )提请人
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A. 4 日内
B. 3 日内
C. 30 日内
D. 10 日内
五、逮捕
批准逮捕: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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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逮捕:检察院、法院;
执行逮捕:公安机关。
有权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机关是( )。
A. 公安机关、审判机关
B.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
C.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D. 国家安全机关
(一)条件
1、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
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
逮捕。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
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逮捕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刑事处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 )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
依法逮捕。
A. 判处拘役
B. 剥夺政治权利
C. 判处徒刑
D.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
下列各项中属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逮捕的条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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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
B.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C.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
必要的
D.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二)程序
1、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
2、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1)检察院不批且通知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
的,可重新提起。
(2)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
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
(3)公安的复议: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
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3、批准逮捕:
(1)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2人,出示逮捕证。
(3)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4)两个 24 小时:讯问与通知被逮捕人家属(除无法通知外)
(5)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提出检察建
议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查核实:
①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②认为需要羁押的,应当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由错误的,
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对被拘留的人
A.必须立即释放
B.不予释放
C.待复议结果出来后决定是否释放
D.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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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 )。
A、上诉
B、申诉
C、起诉
D、要求复议
公安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逮捕后的内进行第一次讯问。
A.12 小时
B.24 小时
C.36 小时
D.48 小时
六、公民扭送。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
法院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
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一、公安行政执法概述
(一)公安行政执法的含义
1、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
(1)从行政的角度理解,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权力;
(2)从行政法的角度理解,公安行政执法是公安机关执行、适用法律的活动(行
为)。
2.公安行政执法的特征
(1)执行性,公安行政执法权是执行法律、执行权力机关意志的一种权力。
(2)合法性,行政执法权为法律所设定,是法定权力,同时行使行政执法权时
要受到法律的制约,要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行使。
(3)强制性,公安行政执法的强制性指的是一种可以使用而非必须使用的权力。
(4)不可处分性,公安行政执法主体不得自由转让其行政执法职权,除非符合
第 73页
法定条件并经过法律程序,同时公安行政执法主体也不得自由放弃行政执法职权。
3、公安行政执法与公安行政管理的联系与区别。
(1)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就是公安行政执法行为。
(2)公安行政管理丰富着公安行政执法的内容,而法律提供着维护公安行政管
理合法权威的规范和加强公安行政管理的效能。
(三)公安行政执法的范围
1、从公安行政管理角度:治安管理、户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
交通管理、计算机安全监察等。
2、从法的角度:公安行政处罚(以治安管理处罚为主)、公安行政强制、公安行
政许可等。
治安管理处罚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依法强制剥夺违反治安管
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名誉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罚。
2、特点:
(1)性质:行政处罚。
(2)主体:公安机关。
(3)对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既包括自然人,也法人。
(4)内容: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一定权利。
二、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1、警告:书面方式作出的谴责和告诫。
2、罚款:
3、行政拘留
(1)性质:又称治安拘留,最严厉的一种,属于人身罚、自由罚。
(2)幅度:五日以下、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时,行政拘留可以超过十五
日,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如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5、限期出境、驱逐出境: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
下列各项中属于治安行政处罚的有( )。
A、强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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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警告
C、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D、没收非法财物
某废品收购站严重违规收购废旧金属,当地公安机关查实后依法吊销了由其颁发
的许可证。( )
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治安管理处罚的核心内容就是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概念: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
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事实。
2、特征:
(1)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
(2)法律特征:治安违法性
(3)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必然的法
律后果;二是治安管理处罚只能加诸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
A.社会危害性
B.行政违法性
C.情节轻微性
D.应受刑事处罚性
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
1、概念:我国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所保护的,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侵害的社
会关系。
2、客体的种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3、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共同侵害的客体。具体分为以下几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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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同类客体是社会的公共秩序;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同类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同类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
(4)侵犯公私财产行为,同类客体是合法的公私财产权利;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同类客体是社会的管理秩序。
(二)客观方面
1、危害行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中居于核心地位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
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方法以及特
定条件。
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要件中,( )处于核心地位。
A. 危害行为
B. 主观要件
C. 危害结果
D. 主体要件
(三)主体
1、自然人作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法定责任年龄
a、完全责任:已满 18 岁
b、不完全责任:已满 14 岁不满 18 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完全不负责任:不满 14 岁
(2)责任能力
a、精神病人:不负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管理负责任。
b、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处罚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c、醉酒人:醉酒的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因不履行职责而违
反治安管理,或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业务人员代表本单位而实施了违反治
安管理行为。
单位只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成为某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而受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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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成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必须( )
A. 具有权利能力
B. 具有责任能力
C. 具有行为能力
D. 达到法定责任年龄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定责任年龄表述正确
的是 ( )。
A. 已满十四周岁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B. 不满十四周岁,但违法行为较为严重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C.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
予处罚
D.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管理的,( )。
A. 从轻处罚
B. 免予处罚
C. 应当给予处罚
D. 严加管教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 )处罚。
A. 免予
B. 从轻
C. 减轻
D. 从轻、减轻或者不予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
A.从轻处罚
B.免予处罚
C.予以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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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当给予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可以是( )。
A. 自然人
B. 机关
C. 团体
D. 企事业单位
(四)主观方面
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引起的危害社会的后果所持有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
态度,即
主观过错
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各种表现形式
(一)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1、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2、教唆、胁迫、诱骗:按照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从重处罚。
(二)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
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三)行为数不典型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只按一个行为处罚,主要包括连续行为、继续行为、牵连行为、吸收行为等类型。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人实施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究责任遵循的是( )。
A. 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B. 择一原则
C. 限制加重原则
D. 吸收原则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 )处罚。
A. 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
B. 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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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加重处罚
D. 从轻处罚
六、各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主要有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破坏选举秩
序,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结伙斗殴、寻衅滋事,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侵犯计算
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等;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主要有违规制造、处置等危险物质,非法携带管制器具,
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安全,妨碍铁路线路、列车行驶安全,举
办大型活动、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等;
3、侵犯人身权利行为,主要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乞讨干扰他人的,威胁人身
安全、破坏名誉、干扰正常生活、涉及他人隐私的行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
体,强买强卖,侵犯通信自由等;
4、侵犯财产权利行为,主要有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故意损毁
公私财物等;
5、妨害社会管理行为,主要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招摇撞骗,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特种行业违法,旅馆业违规,出租房屋
违规,典当业违规,收购废旧物品违规,影响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涉及偷越国(边)
境,涉及文物保护,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卖淫、嫖娼,制作、复制、传播等淫
秽物品,赌博,涉及毒品及原植物,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等。
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行为侵犯的客体是
A.公共安全
B.公民的人身权利
C.社会的公共秩序
D.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的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是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
安全,尚
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范畴包括( )
A.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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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C.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D.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七、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一)受案、调查
1、受案。
(1)报案、控告、举报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
(3)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
2、调查。调查包括若干调查的方法,如传唤,勘验、检查,扣押、登记,鉴定、
检测,辨认,抽样取证,证据保全等。
3、传唤
(1)对象:违法嫌疑人。
(2)可分为书面传唤和口头传唤。
(3)如果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
实施强制传唤。
(4)公安机关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传唤的适用对象是( )
A.证人
B.受害人
C.犯罪嫌疑人
D.违法嫌疑人
4、勘验、检查。
(1)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2)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3)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4)安全检查: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
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
应当立即扣押。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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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场检查:出示工作证件。
(6)检查公民住所:必须持有检查证。
例外:对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件,或者违法存放
危险物质,不立即检查可能对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人
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5、扣押、登记。
(1)扣押: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通常包括:违法所得财物;违法
行为人使用的工具和物品;行为人持有的违禁品等。
(2)登记: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
登记。
6、鉴定:对涉嫌吸毒的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检测。
(二)决定
1、告知:以书面方式告知当事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
享有的权利。
2、听证:
(1)适用范围: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
(2)处罚前告知后,当事人申请。
(3)非本案人员主持。
3、处理决定
(1)依法处罚
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
所决定
②当场处罚: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③书面形式: 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处罚的,制作《当场处罚决定
书》
(2)依法不予处罚
①不满十四周岁
②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
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
(3)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 81页
①盲人
②又聋又哑的人
(4)应当减轻处罚(量刑幅度以下)或者不予处罚:
①情节特别轻微的;
②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③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④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⑤有立功表现的。
牛某因殴打他人被乡派出所传唤询问。派出所对牛某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权
限是( )
A. 拘留
B. 200 元以下罚款
C. 警告、500 元以下罚款
D. 注销户口
4、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
(1)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①情节轻微。
②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
③对个人是警告、200 元以下罚款。
(2)不适用简易程序
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拉客招嫖和赌博案件
(三)执行
1、罚款的执行
(1)自行履行: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当场收缴。
①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
被处罚人提出的;
第 82页
③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 拘留的执行
(1)送达执行。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暂缓执行。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②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③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即被拘留人不会逃跑、干扰和阻碍证人
作证、串供、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再次实施违法犯罪等情形;
④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
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3)不执行。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符
①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②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理的
③七十周岁以上的;
④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下列情形中,依法决定行政拘留后应当执行行政拘留
处罚的有( )。
A. 小李,男,1990 年 8 月生,2006 年 6 月因参与赌博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B. 小刘,女,1978 年 1 月生,2006 年 4 月因虐待丈夫与前妻所生之女小果被处
以行政拘留处罚,但小刘正怀有六个月身孕
C. 老张,男,1932 年 3 月生,2006 年 7 月因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十
分恶劣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D. 小何,男,1980 年 10 月生,2006 年 9 月因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被处以行
政拘留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治安案件的处罚程序包括( )
A. 治安案件受案程序
B. 治安案件调查程序
C. 治安案件处罚的决定程序
D. 处罚决定的执行程序
(四)治安调解
第 83页
1、治安调解的一般适用条件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
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
轻。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②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③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2、当场调解的适用条件
①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
②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
议
③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即前面的一般适用条件)
④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
3、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3)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5)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6)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7)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4、调解的法律后果
(1)达成协议且履行: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
并各执一份,即生效。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书中的内容履行权利和义务后,对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不予处罚。
(2)没有达成协议或达成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①由公安机关撤销调解协议,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处罚。
②对于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告知当事人可
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郑某因小事打伤邻居陈某,但事后能主动向陈某赔礼道歉,并赔付了医疗费取得
了陈某
第 84页
的谅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郑某可以适当减轻处罚,但不能不予处
罚。
公安行政强制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和公安行政强制执行
公安行
政强制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
一、概念: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在公安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
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
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二、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一)盘查
1、当场盘问、检查
(1)对象:违法犯罪嫌疑人
(2)程序:出示相应证件
2、继续盘问适用的对象:
(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3、继续盘查的时间:带至公安机关机关时起不超过 24 小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批准,
可以延长至 48 小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发现某人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除当场盘问外,还可
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并经公安机关的核准继续盘问,对盘问人留置时间的说法正确
的是( )
A.自发现之时起,不超过 24 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可以延长至 48 小时
B.自批准之时起,不超过 24 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可以延长至 48 小时
C.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 24 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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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批准,可以延长至 48 小时
D.自盘问笔录开始之时起,不超过 24 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批准,可以延长至 48 小时
(二)约束
1、对象:
(1)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
(2)醉酒的人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
2、可以依法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以不伤害被约束人为原则,对被约束人加强监护。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 )
A. 对本人有危险
B. 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有威胁
C. 对公共安全有威胁
D. 呕吐物影响影响市容
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采取的正
确做法是( )。
A.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并及时通知监护人
B.应当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并及时通知监护人
C.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无需通知监护人
D.应当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并及时通知监护人
(三)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立即拘留
1、适用对象是:
①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
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经命令解散拒不离开现场的人员;
③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越过公安机关依法设置的临时警戒线或者进入法
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特定场所周边一定范围,或者有其他违法
犯罪行为的;
④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人员,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
第 86页
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⑤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有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
2、性质:即时性公安强制措施,在适用时无须一定的程序和形式,只要法定的
情形出现即可。但一般情况下,人民警察要先进行劝告、警告,经劝告、警告无效,
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四)强制隔离戒毒
1、对象: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
2、治疗方式:药物治疗、心理治疗
3、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
4、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隔离戒毒:
①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②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③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④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⑤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
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⑥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
戒毒场所戒毒。
5、吸毒成瘾的定义:是指吸毒人员因反复使用毒品而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脑病,
表现为不顾不良后果、强迫性寻求及使用毒品的行为,同时伴有不同程度的个人健康
及社会功能损害。
6、如何认定吸毒成瘾:
(1)公安机关发现吸毒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成瘾认定,两名以上人民警察进行,
并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论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认定意见,由认定人员签名,经
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2)戒毒医疗机构:由两名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医师进行。
三、对物的强制措施
1、收缴
(1)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2)赌具和赌资;
(3)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
(4)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
第 87页
(5)倒卖的车船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等有价票证;
(6)主要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行为
的资金;
(7)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其他非法财物。
2、追缴
(1)对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
(2)对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3、收缴和追缴的区别:在于针对的对象不同,收缴的财物是涉案的财物,即非
法财物;追缴的财物更明确地是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非法所得。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予以追缴的是
A.赌资
B.盗窃三轮车从事交通运输所获取的利益
C.倒卖的有价票证
D.骗取财物的用品
四、对证件的强制措施
(一)查验居民身份证
适用对象:
1、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2、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4、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二)扣留居民身份证
扣留居民身份证的对象: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
(三)收缴居民身份证
收缴居民身份证的对象:被逮捕、刑事拘留、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被
劳动教养的。
五、对行为、场所的强制措施
1、责令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
第 88页
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2、责令停业整顿。
针对特定场所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不按规定设置相应设备、设施等,令其在
一定时间内停止营业予以整改的法律措施。
公安行政强制执行
一、概念
公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公安行政
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特征
1、公安行政强制执行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公安行政决定义务为前提。
2、公安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公安行政
决定义务。
三、种类
(一)间接强制
1、代履行:又称代执行,由不履行法定义务人负担费用的行政行为。
2、执行罚:通过使不履行义务的法定义务人承担新的持续不断的给付义务。例
如,《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直接强制
1、概念:法定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公安行政执法主体对其
人身或财物施以强制力,以达到与法定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行为。
2、实施直接强制的条件是:
①公安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直接强制的权力必须由法律明确授权,没有明确授权的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②直接强制必须严格贯彻比例原则(或称适应原则),即直接强制必须以实现义
务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为限度
(三)其他分类——对人和对物
1、对人身的直接强制执行,主要是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2、对财物的直接强制执行,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
抵缴罚款。
四、公安行政强制执行协议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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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被处罚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公安行政许可
一、含义
公安行政许可是指公安行政执法主体应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
发许可证或其他证件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
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特征
1、公安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公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一般禁止。
2、公安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抑制公共危险或影响社会秩序的因素。
三、种类
1.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工作中的许可。主要包括:特种行业许可,群众性文化体
育活动安全许可,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等。
2.枪支管理工作中的许可。
3.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的许可。
4.化学及放射性物品管理工作中的许可。
5.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许可。
6.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生产中的许可等。
四、公安行政许可的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核定)
3.决定(批准或拒绝申请),即作出是否颁发有关许可证照的决定
符合法定条件,即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向申请人颁发有关许可证照的决定
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则应作出不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公安执法监督
第一节 概述
一、公安执法监督的概念
1、概念
(1)谁监督:法定的监督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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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3)监督什么: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
2、特征:
(1)监督对象的特定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2)监督主体的广泛性:
(3)监督形式的多样性:源于监督主体性质、地位不同
(4)监督过程的程序性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
察( )的情况所实施的监察和督促。
A、履行职责
B、行使职权
C、制定法律
D、遵守纪律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
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 )
公安执法监督的对象仅限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 )
公安执法监督的形式多种多样,监督主体的( )不同,其监督内容、程序也各
异。
A.性质、地位
B.级别
C.与监督对象的隶属关系
D.权利,义务
二、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性质、地位
1.按监督主体分类
分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
监督、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社会的监督。
社会监督的主体: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群众组织、新闻媒体、公民个人。
第 91页
社会监督的方式: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检举、控告。
社会监督的效力:不能直接产生某种法律后果,但往往引发其他权力监督程序的
启动,具有间接性特征。
2、按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隶属关系
(1)外部监督(公安机关之外的主体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监察
监督、检察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社会监督等。
(2)内部监督:督察监督、法制部门监督以及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制度等。
3、根据实施监督的时间不同,
(1)事前监督——预防作用: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方案事前
的审核、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等。
(2)事中监督——控制作用: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察机构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现场督察等。
(3)事后监督——救济作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内部监督包括( )。
A. 督察监督
B. 法制部门监督
C. 国家赔偿制度
D. 行政诉讼监督
事后监督包括( )。
A.行政复议
B.行政诉讼
C.行政赔偿
D.检察机关对提请逮捕的审查批准
事中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进行的监督,如检察
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事中监督具有
( )作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A. 协调
B. 控制
C. 管理
D. 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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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安执法监督的意义
1、公安执法监督是实现公安机关职能的重要条件
2、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重要手段
公安执法监督的核心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活动的合法
性进行监督
3、公安执法监督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4、公安执法监督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和途径
公安执法监督的核心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行使职权活动的( )进行
监督。
A、合法性
B、公正性
C、合理性
D、程序性
第二节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
一、督察制度
1、督察监督的最基本履职方式:公安机关警务活动现场同步监督。
2、作用:是公安机关最主动、最及时、最有效的内部监督,也是对公安机关各
警种部门最直接、最有力的外部监督,是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特有监
督机制。
(一)督察机构的设置
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均设立督察机构为执法勤务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实行
队建制。
2、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公安部督察机构承担公安
部督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
3、公安部设督察长,由公安部一名副职领导成员担任。
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督察长由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兼任。
5、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监督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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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均应设立督
察机构。
( )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
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部长负
责。
A. 公安部
B. 公安部督察委员会
C. 公安部党委
D. 公安部政治部
(二)督察机构的职责
现场督察
1、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2、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3、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
4、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5、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6、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7、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8、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9、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10、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或调查、处罚或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是( )的职责。
A.督察警察
B.公安领导机关
C.检查机关
D.政法委
(三)督察机构的权限
第 94页
1、派出督察权和指令督察权:
(1)派出督察权:向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派出督察人员进行
督察,
(2)指令督察权:指令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
县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报告查
处情况;
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直接进行督察。
2、警务参与权:督察机构可以派出督察人员参加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
关的警务工作会议和重大警务活动的部署。
3、责令执行权: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
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
4、决定撤销或变更权: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
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单位做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撤销
或者变更,撤销变更直接生效。 ( )
5.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依法查
处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报告查处情况;下级公安机关督
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直接进行督察。
6、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可以采取下列
措施,当场处置:
(1)对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
(2)对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
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3)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
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可以采取的当场处置
措施包 括( )。
A. 对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
B. 对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
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C. 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D. 对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使用武器、警
第 95页
械
7.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权:
(1)督察机构决定并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后执行。
(2)期限: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 10 日以上 60 日以下;禁闭的期限为 1 日以
上 7日以下。
(3)申诉:
①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公安部督察机构作出的
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决定,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公安部督察委员会。
②不服停止执行职务的申诉,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 5日内作出是否撤销停止执
行职务的决定;
③不服禁闭的申诉,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时起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撤销禁闭的决定。
④申诉期间,停止执行职务、禁闭决定不停止执行。
8.移送处理权: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需要给予处分或者降低警衔、
取消警衔的,应当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在督察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规定,督察机构在督察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
警察违法违纪,可以作出( )的决定。
A、停止执行职务
B、采取禁闭措施
C、给予行政处分
D、降低或取消警衔
某公安局督察机构在督察工作中,发现本单位民警王某有涉嫌贪污其所经管的公
款的犯罪行为。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规定,该督察机构应当对其立案侦查,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某公安局督察机构在督察过程中发现一名警察有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该督察机
构对其应当( )。
A. 立案侦查
B. 依法提起刑事诉讼
C. 检举控告
第 96页
D.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督察监督的主要方式
1、现场督察:同步动态监督。
2、专项督察:针对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
3、核查投诉:受理群众投诉,及时查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
4、警务评议:走访、回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
5.网上督察:公安信息网络,通过查听查看音视频监控、调取执法办案数据信
息、卫星定位等方式,
二、法制监督制度
(一)法制部门的地位和机构设置
1、地位:公安机关法制工作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
2、机构设置:
(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法制机构
(2)法制部门负责人由政治素质好、法制业务能力强的人担任,并具有大专以
上学历和法律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的执法办案能力。
(3)新录用或者调入的法制民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或者具有大
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执法办案经历。
(4)基层执法单位:设立专职或者兼职法制员
(5)行政复议办公室的职责由公安法制部门承担
(二)法制部门的职责范围
1、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
2、公安法制建设与规划。
3、法律、法规解释与咨询:公安部法制部门办理重大执法问题的请示和答复,
对公安法律、法规、规章作应用性解释。省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
和答复,对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作应用性解释。
4.办理收容教养案件:
(1)公安部法制部门指导、监督收容教养案件审批工作;
(2)省、地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按照规定办理收容教养审批案件;
(3)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审核、呈报收容教养案件。
5.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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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1)组织、指导、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
任认定,
(2)依照规定对本辖区内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
(3)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7.管理公安法律文书。
8.法制服务、培训、调研和宣传工作。
9.处理涉港澳台、涉外法律事务:公安部法制部门参与内地与港澳台警务合作
协议的起草、磋商和重大案件处置等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参与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
助条约、国际警务合作协议的起草、谈判和重大涉外案件处置等涉外法律事务。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制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
1、法律审核:规范性文件及与有关部门会签的文件
2、案件审核。
(1)合法:签署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审批。
(2)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需要查清其他违法犯罪问题的,提出补充调
查取证意见,报经本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退回办案部门补充调查。
(3)案件定性不准、处理意见不适当、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相关法律手续、法律
文书不完备的,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本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退回办案部门依法
处理。
3、组织执法检查和专项、专案调查。
4、组织执法质量考核和评议。
5、依照法律、法规组织进行听证、复议、复核,办理公安赔偿,审核、审批收
容教养案件。
6、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7、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1)对本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确有错误或者不适当的执法行为,依法提出撤销、
变更或者责令限期纠正的处理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发《纠正违法
决定书》,由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或者下级公安机关执行。
(2)对存在过错的执法行为和案件,公安法制部门应当及时认定执法过错责任,
并制作《执法过错责任认定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意见书》,报本级公安机关主
管领导批准后,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8、各级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的其他执法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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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公安机关的( )是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本级公安
机关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执法监督工作。
A. 党组织
B.法制部门
C.党委
D.督察机构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可以针对不同事项分别采用( )等方式,
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A、法律审核
B、案件审核
C、组织执法检查
D、组织专项、专案调查
三、公安行政复议制度——内部、事后
不能提起公安行政复议的情形
1、抽象行政行为
2、国家行为
3、内部行为: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4、不具有强制力的行为:不服公安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争议均不能提起公安行政复议。
5、刑事侦查行为
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处理中,某公安局交警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了调解,但其
中一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其可以依法向上一级公安交警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上一级公安交警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
民警余某因违纪被所在单位给予记大过处分。余某认为自己的行为属轻微违纪,
而单位对其处理过重,遂向上级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原来的处分。 ( )
某公安局民警李某因违反纪律被停止执行职务,并受到行政处分。李某对此不服,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上一级公安机
关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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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
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起公安机关行政复议的是( )。
A.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
B.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民事纠纷调解
C.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警告处罚
D.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
下列各项属于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事由是( )。
A、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B、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C、认为公安机关没有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法定职责的
D、认为公安机关侵犯其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公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而依法提出申请,由受理的( )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决定
的活动。
A. 审判机关
B. 检察机关
C. 监察机关
D. 公安机关
四、公安赔偿制度
1、责任主体:国家
2、行为主体: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安机关
(一) 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2、行为要件:违法行使职权,归责原则主要是违法原则,同时兼有结果归责、
过错归责。
3、后果要件:客观上已经发生的损害(人身损害包括生命、自由、健康;财产;
精神)
4、因果关系: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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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安行政赔偿——行政职权违法造成损害
(三)公安刑事赔偿——刑事职权违法造成损害
(四)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为( )
造成损害结果的,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A. 主观无过错的违法职权行为
B. 非职权个人行为
C. 合法职务行为
D. 公民的自杀、自残行为
下列情形中,申请人不能取得国家赔偿的是( )
A.甲市公安机关认为公民李某盗窃巨额财产而错误逮捕的
B.乙市公安机关认为公民张某有重大杀人嫌疑而错误拘留的
C.丙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丁某、廖某对在押人员何某刑讯逼供使其身体受到重大
伤害的
D.丁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赵某下班途中开车撞倒路人王某使其受重伤的
公安赔偿的责任主体是( )。
A.国家
B.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安机关
C.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安民警
D.地方政府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构成公安刑事赔偿的情形是
( )。
A、错误适用刑事强制措施造成损害结果的
B、刑讯逼供造成损害结果的
C、使用武器、警械造成损害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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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错误适用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为
( )造成损害结果的,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A、主观无过错的违法职权行为
B、非职权个人行为
C、合法职务行为
D、公民的自杀、自残行为
公安赔偿的行为主体必须是( )。
A. 公安机关
B.人民警察
C.协助人民警察工作的联防人员
D.依法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组织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是构成公安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
A.采用强制措施造成损害结果
B.实施处罚造成损害结果
C.使用武器、警械造成损害结果
D.违法行使职权
下列可以构成公安行政赔偿的事由是( )。
A.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结果的
B.采用剥夺人身自由措施造成损害结果的
C.适用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
D.使用武器、警械造成损害结果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构成公安刑事赔偿的情形是( )。
A. 错误适用刑事强制措施造成损害结果的
B. 刑讯逼供造成损害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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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使用武器、警械造成损害结果的
D. 错误适用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有( )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
害人无权取得赔偿。
A. 非法拘禁
B. 违法取保候审
C. 违法拘留
D. 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
(四)公安赔偿的方式
1、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辅;致人精神损
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
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国家赔偿法》第 25 条规定了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
A.原物返还
B.支付赔偿
C.恢复原状
D.恢复性赔偿
构成公安赔偿的损害后果只能是有形的物质性损害,不包括人身自由、名誉权和
荣誉权的损害。( )
(五)赔偿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①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
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
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②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
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
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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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③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
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② 、③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
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
亡时止。
某公安机关一名民警在办案过程中,违法使用枪支造成一名公民伤残,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而引起公安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这起公安赔偿的项目应当包括
( )
A.残疾赔偿金
B.精神损失赔偿金
C.医疗费
D.伤者所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
某公安机关一名民警违法行使职权造成一名公民死亡而引起公安赔偿。根据《国
家赔偿法》规定,这起公安赔偿的项目应当包括( )
A. 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B.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所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
C. 医疗费、死亡赔偿金
D. 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其他损失赔偿金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
坏或者灭失的,依照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
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
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
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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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某公安机关在特种行业管理中违法行使职权,责令某企业停产整顿而造成一定的
损害后果,引起公安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该企业应当赔偿其停产停
业期间的( )。
A. 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B. 应得的受益
C. 直接损失
D.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公安民警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生命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
费,总额为( )
A.国家本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10 倍
B.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10 倍
C.国家本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20 倍
D.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20 倍
第三节 公安机关外部执法监督
一、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度
1、主体: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依据:宪法和法律
3、性质:国家监督
4、效力:具有极大的权威性
5、权力:撤销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人事罢免
途径:
1、通过制定相应法律、法规
2、批准有关公安工作经费的预算、决算
3、改变、撤销受监督机关制定或批准的不适当的法律、法规、决定和命令。
4、听取公安机关关于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
求公安机关进行汇报,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或者作出决定。
第 105页
5、通过对公安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议案,要求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改正错误的、不适当的行为。
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享有受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提出的申诉和意见的监督权。
国家权力机关可以通过( )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实行职权的活动进行制
约。
A. 立案调查
B. 受理申诉、控诉
C. 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D. 立案侦查
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审查有关公安工作经费的( ),并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A、计划
B、方案
C、预算
D、决算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的监督
权属于(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具有极大的权威性。
A、国家监督权
B、司法监督权
C、行政监督权
D、人民民主监督权
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议案,
要求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改正错误、不适当的行为。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以
( )为依据。
A. 宪法
B.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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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行政法规
D. 政策
二、行政监察制度
(一)概述
1、主体:行政监察机关
2、性质:政府行政监督、是政府监督的重要形式
3、行政监察监督的范围: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
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和职能是对( )实施监察。
A. 国家行政机关
B. 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
C. 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D.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监督的范围是:
1、检查国家公安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
题。
2、受理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人民警察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属于行政监察机关监督职责范围的是
( )。
A、检查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B、受理对公安民警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C、调查处理公安民警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D、受理公安民警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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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机关有权( )
A. 审查有关公安工作经费的预算、决算
B. 受理人民警察不服行政主管机关处分决定的申诉
C. 受理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D. 办理本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案件
(三)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
1、检查权即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
的问题,以及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对职务活动中的行为实施检查。
2、调查权即调查监察对象的特定事项或调查其违反法律、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3、监察建议权即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就监察事项向有关单位和部
门提出监察建议。
4、处分权即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监察对象,作
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的监察决定。
(四)行政监察机关对警务活动监督的方式
1、经常性的一般检查
2、专项检查:根据本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部署,或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工
作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内针对监察对象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专项检
查。
3、立案调查:监察机关经过立案程序开展的调查。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处于监察过程中的监察对象的
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
行政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中具有以下哪些职权? ( )
A. 检查权
B. 调查权
C. 监察建议权
D. 刑事处分权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有权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给予有违法违
纪行为的监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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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纪律处分
B.行政处分
C.行政处罚
D.停止执行职务处分
监察机关可以通过( )的方式,对检查对象的执法情况、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经
常性的检查,促使其严格执法,改进工作。
A. 手里群众申诉
B. 经常性一般检查
C. 经常性专项检查
D. 经常听取检查对象汇报
三、检察监督制度
(一)概述
1、性质:法律监督
2、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3、方式:主要是在刑事诉讼中通过法定的程序实现
(二)立案监督
1、内容: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
2、启动:
(1)人民检察院主动行使监督职权;
(2)接受被害人请求;
(3)受理其他机关人员的报案、控告、举报
3、结果:公安机关向检察院说明理由,不成立则立案
某山区野林里发现一具女尸,经初步确认他杀而非自杀,但苦于无其它线索,公
安机关迟迟不予立案,对此人民检察院可以( )。
A. 要求公安立即立案
B. 要求公安立即立案,公安不立自己立案
C. 要求公安说明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通知其立即立案
D. 要求公安说明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建议立案
第 109页
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监督可以因被害人请求而提起。( )
(二)审查批捕
依法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作出批准或者不
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审查起诉
1、内容:事实、情节、证据、行使、罪名、遗漏罪行、人,是否追究责任;有
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2、决定
(1)起诉;(2)不起诉;(3)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公安机
关补充侦查
某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审查了本县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一起故意
伤害案,认为该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 )。
A. 撤消案件
B. 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C. 重新立案侦查
D. 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侦查活动合法性监督
1、形式:口头、书面形式提出纠正意见
2、程序: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应当及时纠正,并将纠正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侦查活动中出现( ),有权根据情节和后
果分别采用口头、书面形式提出纠正意见
A.使用武器,警械的
B.使用侦查方法不合理的
C.违反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
D.限制人身自由的
(五)执行监督
1、对看守所收押、监管、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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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拘役所收押罪犯的活动进行监督。
3、对看守所、拘役所暂予监外执行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4、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督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公安机
关有违法情形,应当予以纠正。
(六)参与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七)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的控告、检举
人民检察院通过( )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A.参与行政诉讼
B.提起行政诉讼
C.审理行政诉讼
D.受理行政复议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执行监督的内容主要有( )
A. 对监狱收押、监管、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实行监督
B. 对拘役所收押罪犯的活动实行监督
C. 对看守所、拘役所暂予监外执行的执法活动实行监督
D. 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督管理活动实行监督
四、行政诉讼制度
(一)概述
1、主体:人民法院
2、性质:司法审查
3、审查方式: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4、原则: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不适用调解和反诉
(二)行政诉讼的特征
1、目的:防止行政机关违法、越权和滥用权力,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内容:解决行政争议
3、双方当事人特定:民告官,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人,被告只能是行政机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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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管审理行政诉讼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5、判决:合法:维持;违法:撤销;显失公正:变更
6、不得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特征的描写正确的是
( )
A.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和反诉
B.行政调解的内容是解决行政争议
C.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D.行政诉讼期间暂停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三)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的决定、命令
3、内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刑事侦查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提起行政诉讼的
事由是( )。
A、对公安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
B、对公安机关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C、对行政处分不服的
D、认为行政机关没有按规定发给抚恤金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事由是( )
A.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B.认为公安机关侵犯其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C.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D.认为行政规章违法的
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也不适用调解和反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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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哪些事项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A.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C.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D.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制度又通俗地称为“民告官制度”,主要目的是防止行政机关违法、越
权和滥用权力,
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五、社会监督制度
1、监督主体:国家机关以外的主体
2、性质:非国家性质的监督
3、方式:批评、建议和意见、申诉、控告和检举
4、效力: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
要来源和重要补充。
公安执法监督中的社会监督是指来自公安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及人
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 )
社会监督主体可以通过审查、批评、建议、申诉、控告等监督形式对公安机关的
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 )
(二)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人民政协通过批评、建议等方式的监督
(1)监督主体: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
(2)监督方式:
①认真办理人民政协有关公安工作的提案;
②接受人民政协委员视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③主动向人民政协汇报公安工作情况;
④建立联系制度,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
2、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监督
(1)社会组织监督的主体:各种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舆论机构。
第 113页
(2)方式: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进行申诉、检举和控告。
(3)公民监督的方式:
①对执法活动有权提出批评、建议;
②对于违法或不当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③对于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处理有权提出申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自
己的权利,补偿自己的损失。
3、媒体舆论的监督
(1)监督主体:各种新闻媒体、各种舆论工具
(2)监督形式:主要形式是新闻报道、公开披露和表达民意
(3)网络舆论监督的优点
①范围更广
②效率更高
③内容更生动,方式更灵活
④信息交互更充分
(三)新时期公安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新举措
1、警务公开制度
(1)公开范围:主要包括执法依据和制度、程序、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警务
工作纪律等。
(2)警务公开的形式和办法主要有:
①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通过互联网等现代化传播手段公布信息。
②设置公示栏、印发“警务公开手册”
③警民联系卡、便民卡、明白卡、电话查询、电脑触摸屏
④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监管场所,要将被监管对象
的权利义务等张榜公布。
⑤通过口头告知的办法
2、接受群众投诉制度
(1)时间:2000 年 3 月 1 日
(2)文件:《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十二项措施》
(3)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将查处情况告知投诉人
凡群众发现公安机关、公安民警有违法违纪或失职行为的,可以直接拨打( )
进行监督投诉。
第 114页
A.“119”
B.“120"
C.“112”
D.“110”
3、特邀监督员制度
(1)特邀监督员的职责
①对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
②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③反映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④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议。
(2)特邀监督员有下列五项职权:
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
②可以参加公安机关召开的队伍建设的有关会议,听取情况通报;
③可以向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检举、控告和建议、意见等
事项的办理情况;
④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对地方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的视察活动;
⑤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有关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予以协助、配合。
公安机关聘请的特邀监督员主要职责是( )。
A. 监督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的情况
B. 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C. 反映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D. 审查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执法活动的合法性
社会监督的主要途径有( )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
A. 人民政协
B. 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C. 公民个人
D. 舆论
第 115页
第八章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一节 概述
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
2003 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提出正规化建设的含
义,包括:
1、6个主要方面: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
保障
2、4 化: 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科学化
3、目标: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
二、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一)重点
1、 四统一:
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
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
2、五规范:
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序列、
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
规范行为举止。
四统一
1、统一考录制度:省级公安机关和人事部门统一考试,公安部派人督考。
2、统一训练标准:
“三个必训”制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
年实战必训
3、统一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严格统一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
执勤纪律、内务纪律。
4、统一外观标识:
派出所外观(窗口单位)全国统一
五规范
1、规范机构设置:
第 116页
整合警力资源,调整机构设置,分工、警力、名称和规格
2、规范职务序列
(1)警察职务: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
(2)职务序列:警官职务序列、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
3、规范编制管理:使用的国家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
4、规范执法执勤: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执法水平。
5、规范行为举止:着装、仪容、举止、行为、礼节
统一考录制度是指新招录公安民警,一律实行省级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公安部派
人督考,切实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基本素质。
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 )。
A. “四统一”
B. “五规范”
C. “五条禁令”
D. “四个能力”
下列不属于“四统一”内容的是( )。
A.统一考录制度
B.统一训练标准
C.统一外观标识
D.统一机构编制
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 “四统
一”、“五规范”。其中 “五规范”的内容是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序列、规范
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 ( )
第二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素质和职业道德
1、素质和职业道德的 16 字的总体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
公正
2、公安工作的成败,公安队伍战斗力的强弱,取决于人民警察素质的高低。“向
素质要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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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成为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警察的共识。
公安工作的成败,公安队伍战斗力的强弱,取决于人民警察( )的高低。“向
( )要警力”,已经成为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警察的共识。
A. 素质,素质
B. 数量,数量
C. 素质,数量
D. 数量,素质
一、人民警察的素质
(一)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
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 )和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总和。
A. 政治思想
B. 文化水平
C. 业务能力
D. 心理特征
1、政治素质:对党、对人民的绝对忠诚,是人民警察首要的政治品质。
2、业务素质 5个方面的能力——工作能力
(1)岗位专业能力。
(2)分析综合能力。
(3)应变决断能力。
(4)群众工作能力。
(5)写作表达能力。
3、法律素质包括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技能。
4、文化素质强调文化程度和文化修养。
5、心理素质:勇敢、坚定、大胆、果断、顽强、乐于奉献
6、身体素质(物质基础):体力、速度、耐力、灵活性和敏捷性( ),是人
民警察首要的政治品质。
A. 对党、对人民的绝对忠诚
第 118页
B. 对法律的绝对忠诚
C. 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
D. 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人民警察的身体素质要求人民警察应具有强健的体魄,不仅要有稳定的情感和顽
强的意志,
还要有速度、耐力、灵活性、敏捷性。
以下( )是人民警察各种才能得以正常发挥乃至超常发挥的物质基础。
A. 业务素质
B. 法律素质
C. 身体素质
D. 心理素质
人民警察的法律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应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的综合体现。 ( )
(二)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意识
1、大局意识: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公安机关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
这个大局。
2、政治意识:始终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
治本色。
3、忧患意识
4、群众意识
5、法治意识
二、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一)含义
1、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
和道德规范。
2、 三个显著特征: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人民性,行为的表率性。
3、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强调“忠诚、服务、公正、奉献、廉洁、协作”,突出
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政治性要求,体现了高于一般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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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1、公安部于 2011 年 9 月修订印发了新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2、新道德规范既继承和发扬了公安机关优良传统,又彰显了鲜明的时代特色,
其内容包含了警察这个职业所应具备的政治要求、职业品质、纪律作风三大方面。
具体内容是:
1.忠诚可靠:听党指挥,热爱人民,忠于法律。
2.秉公执法:事实为据,秉持公正,惩恶扬善。
3.英勇善战:坚韧不拔,机智果敢,崇尚荣誉。
4.热诚服务:情系民生,服务社会,热情周到。
5.文明理性:理性平和,文明礼貌,诚信友善。
6.严守纪律:遵章守纪,保守秘密,令行禁止。
7.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学善思,精益求精。
8.甘于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献身使命。
9.清正廉洁:艰苦朴素,情趣健康,克己奉公。
10.团结协作:精诚合作,勇于担当,积极向上。
( )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最显著的特征。
A.鲜明的阶级性
B.工作的危险性
C.广泛的人民性
D.行为的表率性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指出,人民警察必须把( )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
一切,一切从( )的利益出发。
A. 人民
B. 政党
C. 政权
D. 国家
第三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与纪律
一、人民警察的义务
(一)概念和特点
第 120页
1、概念: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
约束
2、特点:
(1)主体的特定性:人民警察的义务是基于人民警察的职务关系而产生的,只
有人民警察才是义务的承受主体。
(2)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平等性。
(3)人民警察义务直接决定于国家的任用行为(国家赋予其权力)。
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的
约束。 ( )
人民警察的义务是基于人民警察( )而产生的,因而承担和履行义务的主体具
有特定性。
A.职业责任
B.职务关系
C.法律要求
D.权利关系
人民警察的义务来源于( )。
A. 人民警察的职责
B.人民警察的职权
C.法律的规定
D.国家的任用行为
公安机关中领导人员和普通民警,因为职务等级不同,因而人民警察义务也不同。
( )
人民警察义务基于人民警察职务而产生,具有不平等性。
(二)义务的主要内容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1. 秉公执法,办事公道——其核心就是一个“公”字。
第 121页
2.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3. 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4. 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人民警察法》第 20 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
惯。”这是对人民警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要求,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方面的
( )。
A. 职责
B. 权力
C. 义务
D. 纪律
秉公执法,办事公道,其核心就是一个( )字。
A. “法”
B. “忠”
C. “情”
D. “公”
人民警察义务的主要内容有( )
A. 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B.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 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D. 保守秘密
二、人民警察的纪律
(一)概念特点
1、概念: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而必须遵守的义务性
2、特点:
(1)人民警察是一支纪律部队,其纪律不同于其他组织的纪律,也不是一般的
组织纪律,而是具有法律属性的纪律。
(2)人民警察的纪律具有更明确、更强烈的强制性和约束作用。
第 122页
人民警察的纪律不是一般的组织纪律,而是具有( )属性的纪律。
A.道德
B.政治
C.政策
D.法律
(二)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2010 年 3 月 10 日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
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
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1、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有关人民警察政治觉悟、政治行为和政治言论方面的
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其必须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
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对人民警察行动上的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是警察
职业的一个特点。
人民警察不得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形象和威信的口头或书面言论;不得参加国
家明令取缔、禁止以及未依法得到批准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以反对国
家为目的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得参加墨正。这主要是对人民警察( )
方面的要求。
A. 政治纪律
B. 工作纪律
C. 组织纪律
D. 保密纪律
3、执法执勤纪律。这是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职责、秉公执法等
方面。
(1)积极履行职责:
①严格履行《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尽职尽责,恪尽职守;
②正确行使《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各项权力,绝不以权谋私;
③执法不阿,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
(2)秉公执法,
①严格公正执法;
②廉洁执法。
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包括( )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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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
B. 积极履行公务,严格执法
C. 一切行动听指挥,秉公执法
D. 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执法
4、内务纪律。这涉及人民警察的内部管理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
(1)要求在人民警察人事管理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保证唯才是举,任
人唯贤;
(2)对待人民群众文明礼貌,热情耐心,不推诿搪塞,不敷衍了事,不吃拿卡
要,不谋取私利。
(三)五条禁令
2003 年 1 月 22 日公安部发布
2003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五条禁令——考试重点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
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违反上述所有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纪律处分
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撤
职
用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上一级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撤
职
隐瞒不报、圧案不查、包庇袒护——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2003 年 1 月 22 日,公安部颁布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禁令
规定,严禁( ),违反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A. 在工作时间饮酒
B. 携带枪支饮酒
C. 酒后驾车
D. 参与赌博
第 124页
公安部于 2003 年 1 月 22 日发布的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规定:
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 )。
A、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B、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
C、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对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D、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对上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予以撤
职
对公安部“五条禁令”的描述正确的是( )
A.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的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一律开除
B.对携带枪支饮酒,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C.对在工作时间饮酒的,予以辞退
D.对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开除
公安部于 2003 年 1 月 22 日发布的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规定:
严禁在工作时
间饮酒,违者一律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公安部于 2003 年 1 月 22 日发布的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规定:
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民警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对其应予以( )。
A.辞退
B.开除
C.辞退或者开除
D.纪律处分
某公安分局刑警队民警严某因邻里纠纷开枪将邻居范某某打死,根据“五条禁
令”的有关规定,对严某所在分局的主管副局长、局长予以( )
A. 停职
第 125页
B. 撤职
C. 降职
D. 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2003 年 1 月 22 日,公安机关发布了加强
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这“五条禁令”包括( )。
A.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
退或者开除
B.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威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
除
C.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D. 严禁在工作时间酗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戒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
开除
第四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
一、人民警察的录用
(一)人民警察的录用条件
1、年满 18 岁的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二)程序和原则
1、程序
(1)公告——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或其他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2)资格审查 ——保证录用人民警察素质的第一道程序、政工部门负责
(3)考试——笔试和面试、省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4)考核——考核的对象为参加考试的合格者;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
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回避;考核实施为公安政工部门
第 126页
(5)审批——设区的市以上政府公务员部门
(6)试用期——一年
2、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下列人员中能担任人民警察的是( )
A.甲某,17 岁,司法警察学校毕业,成绩优秀
B.乙某,32 岁,曾因挪用公款被某产财政局开除
C.丙某,30 岁,因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 2年
D.丁某,18 岁高中毕业,身体健康
录用人民警察的程序有:( )。
A.发布报考公告
B.进行资格审查
C.考试
D.考核
录用人民警察的原则有公开原则、( )、择优原则。
A、公正原则、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平等原则
C、平等原则、竞争原则
D、公正原则、严格原则
《人民警察法》第 27 条规定:“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
严格考核,择优选用。”这里的考试指的是笔试,考核指的是面试。 ( )
二、人民警察的考核
(一)人民警察考核的内容
1、“德”
2、“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勤”:主要是指人民警察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
4、“绩”:是指人民警察的工作实绩。它主要包括人民警察的工作质量、数量、
第 127页
效率及工作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5.“廉” 。
考核以“工作实绩”为考核重点
(二)人民警察考核的等次及其结果
1、等次:
(1)优秀,是指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
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2)称职,是指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
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称职,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
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
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是指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
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2、人民警察考核的结果。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级别、工资以及辞退、奖励、培训的
依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年度考
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予以辞退。
三、人民警察的教育训练
在公安队伍建设中,教育训练工作居于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培养成为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党和人民的忠诚卫
士。
(一)人民警察教育训练的原则
1、人民警察教育训练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2、必须坚持实战牵引、贴近实际,始终站在现实斗争的最前沿;
3、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推动教育训练的跨越发展;
3、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切实增强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必须坚持齐抓共管、科学布局,着力提升教育训练的集约化水平。
(二)人民警察教育训练的种类
1、初任教育训练:适用于新录用的人民警察,主要开设政治理论、法律知识、
公安业务和警务技能训练。
2、晋升教育训练:包括警衔晋升和职务晋升两个方面的训练,主要内容是政治
第 128页
理论、公安法学、公安管理与领导科学、专题讲座等。
3、业务教育训练:即针对不同警种与专业岗位的训练,内容为专业知识与专业
技能教育。
四、人民警察的奖惩制度
(一)奖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1、奖励工作的原则
(1)实事求是,按绩施奖
(2)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3)公开、公平、公正
(4)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5)同一事迹只奖励一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第 3条规定,公安机关奖励工作的原则有( )。
A. 实事求是,按绩奖励
B. 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C. 公开、公平、公正
D. 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
2、奖励的类别、对象和等级
(1)集体奖励
①对象:各级公安机关建制单位和临时建成的非建制单位
②等级: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2)个人奖励
①各级公安机关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人民警察,生前有
重大贡献或者突出事迹,符合奖励条件的,可以追授奖励
②等级: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二级英模、一级英模)
(二)惩处
1、行政处分
(1)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 129页
(2)人民警察受处分期间,不能享受正常的晋升职务、级别,其中受警告以上
行政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3)警告不得晋升职务、级别,但是可以晋升工资档次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有违纪行为的人民警察的
惩罚。行政处分种类包括( )。
A. 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
B. 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开除
C.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D.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
某派出所民警小吴因违纪受到记过处分,在处分未撤销之前,小吴不得正常晋升
职务,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 )
2、警纪处分
(1)受行政处分的: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2)违反纪律的:必要时可以停止执行职务、禁闭
在督察工作中,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 )的,应
由监督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后执行。
A. 给予行政处分
B. 停止执行职务
C. 降低或取消警衔
D. 采取禁闭措施
3、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的措施:
(1)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或者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
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2)涉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
(3)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
(4)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情节比较严重的。
(5)涉嫌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的。
(6)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 130页
(7)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造成恶劣影响的
(8)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或者代理人请客送礼,数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9)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应聘、受雇于任何个人、组织搞营利性经营活
动,不听制止的。
(10)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11)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有必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的
4、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不听制止,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对其采取
禁闭的措施:
(1)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
(2)涉嫌泄露公安工作秘密或者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3)威胁、恐吓、蓄意报复他人的。
(4)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
(5)酗酒滋事,扰乱工作秩序和公共秩序的。
(6)其他有必要采取禁闭措施的。
5、刑事处罚:违反纪律构成犯罪的人民警察
下列属于人民警察采取禁闭措施情况的是( )。
A.弄虚作假、隐瞒案情的
B.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后果严重的
C.威胁、恐吓、蓄意报复他人的
D.违规使用武器、警械,后果严重的
民警张某酗酒滋事,不听同事劝阻,在所长办公室无理吵闹,严重影响办公秩
序, 可以对其采取禁闭的措施。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的措施有( )。
A.警告
B.降级
C.降低警衔
D.停止执行职务
五、人民警察的辞退
第 131页
(一)特点
辞退是指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
员,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1、法定权力
2、法定事实
3、法定程序
4、法定待遇,可享受待业保险
(二)人民警察辞退和不得辞退的条件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公安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
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人民警察义务,不遵守人民警察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
续在公安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 天,或者一
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人民警察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民警王某在同犯罪分子搏斗中英勇负伤致残,并经医疗机构确认丧失工作能力,
因此对王某不得辞退。
(三)辞退的法律后果
1、职务关系的消失与警察身份的丧失;不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
2、待遇:自批准之月的下月起停发工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或领
取辞退费。
3、5 年内不得再录用为人民警察。
辞退公安民警是公安机关的法定权力,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按照法定程序辞
退,( )征得被辞退人员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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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必须
B.应当
C.无须
D.可以
被辞退的公安民警享有法定待遇,即可享受( )。
A.社会救济
B.失业保险
C.最低生活保障
D.住房公积金
六、警衔制度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
的荣誉。
(一) 授予警衔的范围——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
1、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铁道、交通、民航、林业、海关)
2、国安、监狱机关
3、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4、警察专业技术单位、院校、报社、医院中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
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公安机关内人民警察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
( )
(二)警衔等级的设置。
警衔等级的设置是警衔制度的核心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1. 总警监、副总警监。
2. 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3. 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4. 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 警员:一级、二级。
其中警监以上的是高级警官,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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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予警衔的标准
1. 部级正职:总警监
2. 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 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 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 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 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7. 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 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 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
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四)警衔的晋升、保留、降级、取消
1、警衔的晋升:考核合格方能逐级晋升。
2、警衔的保留: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但不得配带。
3、警衔的降级:人民警察违犯警纪的,可以给予警衔降级的处分
4、警衔的取消: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人民警察(包括离休、退休的)犯罪,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人民警察离休、退休后,其警衔( )。
A.取消
B.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带
C.予以保留,也可佩带
D.予以封存
《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建制的人
民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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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警衔制度的核心是( )。
A. 警衔的授予
B. 警衔的晋升
C. 警衔等级的设置
D. 警衔标准的设置
第五节 内务制度
内务建设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优良警风的体现。
公安部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于 2000 年 6 月 1 日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人
民警察内务条令》,
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的含义
1、定义: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
2、内容:具体说就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
联系的活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具体说就是公安机关
内部工作运转秩序,包括入警的主要程序、内部关系的基本原则、警容风纪的一般要
求、日常行政管理、接待群众与值班、重大活动的主要议程,以及警徽、警歌等内容。
( )
二、内务建设的方针、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基本方针: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1、严格教育:基础
2、严格管理:关键
3、严格训练:手段
4、严格监督、纪律:保证
(二)内务建设的原则
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
(三)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
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是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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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
(一)宣誓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庄严承诺和保证
(二)内部关系
1、不论职位高低,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之间是同志关系。
2、公安民警依据行政职务和警衔,构成上下级和同级关系。
3、上级应当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下级;下级必须服从上级
4、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庄严承诺和保证。 ( )
关于公安机关的内部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 人民警察不论职位高低,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之间是隶属关系
B. 公安民警依据行政职务和警衔,构成上下级和同级关系
C. 上级应当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下级;下级必须服从上级
D. 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按照( )构成上下级和同级
关系。
A. 行政职务和警衔
B. 隶属关系和行政职务
C. 上下级关系和警衔
D. 隶属关系和技术职务
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 )的为上级。
A.警衔高
B.工作年限长
C.担任现职时间长
D.职务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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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各司其职,( ),互相支持,协调一致。
A.互相配合
B.互相监督
C.密切协作
D.各尽其能
(三)警容风纪
1. 着装
2. 仪容
3. 举止
4. 礼节
警容风纪是人民警察政治素质、文明程度、精神风貌、纪律作风和战斗力的综合
反映
警容风纪,是人民警察政治素质、文明程度、精神风貌、纪律作风和战斗力的综
合 反映。它主要是指( )。
A、人民警察在着装方面的行为规范
B、人民警察仪容方面的行为规范
C、人民警察在家庭生活方面的行为规范
D、人民警察在礼节方面的行为规范
(四)日常制度
日常制度主要包括日常行政会议、请示报告、公文运转、请假销假、工作交接、
证件印章管理、文件收发运转、保密工作等方面的制度,是提高工作效率,养成良好
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
(五)接待群众
公安机关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警每日每时都要和群众打交道,
做好这项工作是密切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
基本要求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接待群众的要求是( ),方便
人民群众。
A. 耐心细致,文明热情
B. 谈吐文明,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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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耐心细致,举止端庄
D.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六)值班备勤
值班备勤是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处于常备不懈的戒备
状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时交接班,保持公安工作的连续性、有序性,维护良
好的社会秩序。
(七)突发事件的处置
突发事件是指事先没有觉察而突然发生,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的突然
性、紧急性事件。要求人民警察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迅速反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
场,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值班备勤的要求是( ),按时
交接班
A.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B. 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C.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
D. 履行职责,精神振作
(八)装备管——基本要素、基本条件
公安装备是用于实施和保障公安保卫工作的武器、弹药、警用标志、警械及警
用技术器材的统称,是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作战能力的基本要素,是
保障公安任务完成的基本条件。
公安装备是用于实施和保障公安保卫工作的武器、弹药、警用标志、交通工具、
警械及警用通讯技术器材的统称,是公安机关( )能力的基本要素,是保障公安任
务完成的基本条件。
A. 统一指挥
B. 快速反应
C. 整体作战
D. 履行职责
(九)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
建立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和井然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对保障民警顺利
完成任务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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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安全防卫与卫生
实践证明,民警自身安全防卫做不好,就会造成人为的牺牲,给党、国家、人民、
家庭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警的卫生状况(包括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心理卫生)不
好,就会影响其工作的开展。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保障公安工作的有序开展。
(十一)警徽、警歌
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与标志,警歌体现了人民警察的性质、任务和宗旨,在庄
严、重要的场合悬挂警徽、奏唱警歌是进行人民警察性质、宗旨教育的良好形式。
(十二)阅警
阅警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接受检阅为形式,充分展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良好
的精神风貌、严明的组织纪律和强大的战斗力,是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
措
作用:培养人民警察意识、规范人民警察行为、强化人民警察团队精神和组织纪
律观念、壮大人民警察声威和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
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与标志,警歌体现了人民警察的性质、任务和宗旨,在庄
严、重要的场合悬挂警徽、奏唱警歌是进行人民警察性质、宗旨教育的良好形式。
阅警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接受检阅为形式,充分展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
A. 优良的政治素质、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严明的组织纪律
B. 优良的政治素质、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强大的战斗力
C. 优良的政治素质、严明的组织纪律和强大的战斗力
D. 良好的精神风貌、严明的组织纪律和强大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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